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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 2020-08-19 资质资格

    关于不再收取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印章费用的通知

    根据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相关要求,即日起,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不再收取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和印章费用。通过2019年度考试及业绩审核人员的证书和印章将正常发放,协会已为已缴费人员办理全额退款事宜,并将为所有通过审核人员免费办理证章制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将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的要求,在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过程中严肃规范相关收费项目,并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和印章的管理工作,逐步推行证章电子化业务。特此通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20年8月19日……

  • 2020-08-10 乡村遗产酒店

    疫情之后,文旅复兴:第二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现场考察进行时

    为积极践行国家乡村振兴事业,推动新时代文旅融合,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开展“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定活动。继第一届评选出5家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后,于2019年11月启动第二届示范项目的评定。本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定活动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办,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历史村镇专业委员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大地风景文旅集团、北京执惠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华同衡清控遗产城市复兴与社区发展联盟、北京大地风景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承办。本次评定获得了全国各地乡村遗产酒店的积极参与。参评项目各具特色,无论是在遗产保护、适应性改造,促进乡村就业、社区活力,还是在酒店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有益探索。按照评选标准,经过专家初评,从众多报名酒店中评选出15家乡村遗产酒店入围第二轮,接受现场考察。它们是:青普文化行馆·南靖土楼(福建)、村上酒舍(浙江)、墟里·徐岙底(温州)、青普文化行馆·丽江白沙(云南)、康藤·红河谷帐篷营地酒店(云南)、大理喜林苑·杨卓然院(云南)、丹巴喜悦秘境酒店(四川)、金寨县八湾堂民宿(安徽)、水岸边民宿(江西)、飞茑集·松阳(浙江)、酉田花开精品民宿(浙江)、松阳茑舍(浙江)、卓庐若家(浙江)、张家界世御梓山漫居(湖南)、云上平田精品民宿(浙江)。由于疫情原因,今年上半年的评定工作蛰伏了一些时日,现在国内疫情有所好转,我们重新启动现场考察。一方面,我们希望实地了解乡村遗产酒店促进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旅融合,践行乡村振兴的成果;另一方面,疫情也给了我们更深刻的思考,我们更加关注乡村遗产、旅游、经济在疫情期间受影响情况,探索疫情过后的文化旅游产业如何更好推动经济复苏,响应中央提出的“国内大循环”的重大部署。我们邀请行业内的权威专家走访入围的乡村遗产酒店项目,也希望通过专业的知识与力量,为各项目提供支持,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专家在乡村遗产酒店进行讨论村落美景(福建南靖)专家在进行现场调研每一个项目的现场考察过程中,我们都将拍摄编辑短视频,让大家近距离了解和体验丰富多彩的乡村民宿、乡间生活以及有趣的乡建人物。期待您的关注!

  • 2020-07-27 资质资格

    关于我协会不组织文保工程专业人员考试相关培训的严正声明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不组织关于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等,且未授权任何一家机构开展此类事务。所有参与本年度考试组织、命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参与任何培训活动。目前社会上任何培训均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无关,请考生自行斟酌。协会将根据国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本年度考试相关筹备工作,并将结合筹备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复习大纲及学习参考资料,以供考生研习。特此声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20年7月27日……

  • 2020-07-24 协会动态

    中国代表参加ICOMOS线上全球会议

    7月23日北京时间18:00,巴黎时间正午12:00,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全球代表会议通过线上平台举行。经批准,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宋新潮、ICOMOS国际执委姜波等中国代表参加了会议。ICOMOS主席河野俊行在大会上致辞。其后,会议代表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2019年会议记录报告等文件。最后,大会宣布第20届三年一度全球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2月3日至16日之间举行。按照ICOMOS章程,考虑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原计划于澳大利亚举行的ICOMOS三年度大会及改选事宜拟在今年稍晚通过线上形式进行,参加今天会议的部分投票代表对此项提议进行了匿名投票,表决结果将于明天公布。按照ICOMOS投票规则,每个国家委员会能够最多获得20票投票代表名额,中国国家委员会因拥有数量众多的国际会员,因此投票名额达到了20票。会议期间,宋新潮等20名中国ICOMOS代表也进行了投票,行使了代表权利。

  • 2020-07-17 国际之声

    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关于圣索菲亚大教堂的联合声明

    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社会一道,对土耳其当局将圣索菲亚大教堂从博物馆变更回清真寺的决定,以及该决定对这座杰出艺术作品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放性带来的隐患表示关切。1934年,圣索菲亚大教堂成为一座博物馆。这项颇具象征意义的决策,致力于向公众敞开她的大门,使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蕴含其中的壮美而丰厚的文化内涵。从那一刻起,无论是土耳其人民,还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能够欣赏这一人类建筑史上的伟大杰作,细细领略那些穿越拜占庭、奥斯曼时代的艺术精品。这种跨越文化的交融性,早已深深印刻在这座博物馆的基因之中。这项普世共享的遗产的重要意义在1985年获得了进一步升华,不仅因为她列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也因为世界遗产授予土耳其作为缔约国所应承担的庄严使命。圣索菲亚大教堂是不可替代的,她见证了文明交融的往昔,延续着文化交流的传统;她从历史的风霜中走来,并为今天和未来所享有。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持有共同的立场:无论圣索菲亚大教堂未来的功能和所属如何变化,都应对其实施保护,使其面向公众开放,这是一切管理措施的核心。作为一座博物馆,得益于策展研究员、学者、专业工作者智慧的汇聚,圣索菲亚大教堂成为了教育和研究的圣地。土耳其和全球的专家们持续不断的对话,丰富了我们对这处古迹的认知,使其在时光的洗礼中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这些研讨和对话必须继续开展下去,才能确保圣索菲亚大教堂的方方面面都能获得应有的呵护。鉴于以上原因,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及已经就圣索菲亚大教堂丧失其博物馆功能表达了遗憾之意的旗下委员会,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国际学术共同体的相关声明表示支持。翻译:燕海鸣审校:解立、王毅英文原文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COM and ICOMOS jointly express their concerns regarding the decision by the Turkish authorities to reverse the status of Hagia Sophia from a museum to a mosque, and the repercussions this may have in terms of the conservation and accessibility of this outstanding artistic and cultural heritage.Since 1934, Hagia Sophia has been a museum, a decision motivated as a symbolic gesture to openly present to the public the spectacular multi-layered cultural richness of this monument. The Turkish people and tourist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have since then had the opportunity to visit this architectural masterpiece and contemplate its stunning works of art of the Byzantine and Ottoman periods, an intercultural exchange inscribed in the museum’s DNA.The importance of this shared heritage was strengthened with the inscription of the monument on the UNESCO World Heritage List in 1985, and the commitments this entails for Turkey as a State Party. It recognizes Hagia Sophia’s role as an irreplaceable testimony of a multicultural past and the continuing dialogue between cultures – a monument that has stood the test of time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resent and future generations. ICOM and ICOMOS share the opinion that conservation and accessibility must continue to be at the heart of the management of Hagia Sophia, regardless of its future function and jurisdiction.While functioning as a museum, Hagia Sophia also served as a place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benefiting from the exchange of knowledge between curators, scholars and specialists. The continuous discussions gathering Turkish and international experts certainly enric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monument and support the conservation efforts to mitigate the effects of time on the structure. The discussions among experts must also continue especially to ensure the future care of Hagia Sophia in every aspect of its preservation.For these reasons, ICOM and ICOMOS, and their respective committees which have already ex-pressed their sadness to see this symbolic monument losing its museum status, concur with the statements made by partner organizations such as UNESCO as well as the academic community.

  • 2020-07-10 资质资格

    关于颁发、更换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为加强资格证书的管理,规范资格证书信息、发放及变更程序,现将颁发、更换资格证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换)证范围1、新取得证书人员:自通知发布日起,2019年(含)后通过考试、业绩审核后获取证书的人员,将统一发放最新版证书,无需提交额外申请材料;2、2019年前获取证书人员:因资格证书信息变更(包含此前办理变更并由协会出具过纸质变更证明的人员)、遗失或信息错误需要进行变更、补办或更换的人员,要求必须更换为新证书。此流程由个人提出申请,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审核后统一办理。对于已取得个人资格证书且暂时无上述情况人员,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可自愿选择更换或保留原证书。二、需提供材料1、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旧证书原件;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相片两张(白色背景),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5、协会出具过的变更证明原件(未进行过变更人员无需提供)材料齐备后请将电子版文件(包含申请表扫描件、旧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zizhi@icomoschina.org.cn同时邮寄全部申请材料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到材料后会尽快安排审核。三、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联系人: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4633592附件: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更换申请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二○二○年七月十日……

  • 2020-06-05 协会招聘

    项目专员招聘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由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非盈利学术团体,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业务指导单位国家文物局。协会的主要业务是:承担国家文物局委托的有关项目;协助国家文物局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包括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和获得相关资质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和相关证书的颁发;协助国家文物局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为政府、团体提供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的相关研究、咨询、培训;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及其它相关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等专业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一、招聘岗位:资质管理项目专员二、招聘人数:1名三、招聘范围:具有中国国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四、招聘岗位职责及应聘要求
1.岗位职责:协助国家文物局进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单位的日常管理,包括单位资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会,为国家文物局提供推荐意见;单位资质证书的登记和变更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与维护;个人资质的报名、考试,个人资质证书的登记和变更、相关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与维护,以及个人资质证书的印发。参与行业标准的编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2.应聘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硕士及以上学历。建筑保护、文化遗产管理相关专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工作作风,熟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相关业务,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和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英语六级或雅思七级水平。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和Adobe等图像处理软件。3)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五、应聘方式1.报名时间:至2020年6月24日。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3.报名要求:本人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六、考核形式:通过初审者,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七、岗位待遇1.试用期2个月,工资5000元/月,转正后根据岗位定级,参照相应级别标准测算工资额度,不低于试用期工资。2.岗位性质为合同聘用。合同正式签订后有五险一金。3.本单位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燕海鸣 李静联系电话:010-84633592
电子邮箱: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20年5月12日附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岗位应聘申请表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1寸 照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岗评聘时间、管理岗聘任时间 教育经历(请填报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应聘岗位 外语能力 工作经历 个人业绩与成果 (不超过1000字,可另附) 申请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属实。 申请人签字:

  • 2020-05-22 协会招聘

    项目实习招聘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英文简称ICOMOS CHINA),是在民政部注册的4A级协会,由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非盈利学术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业务指导单位国家文物局,常设办事机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 协会的主要业务是:为政府、团体提供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的相关研究、咨询、培训;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及其它相关国际组织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等专业活动;协助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世界遗产申报、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提供会员服务、开展公众文化遗产活动等。 工作地点:北京我们对你的期望: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历史、考古、遗产保护、建筑城市规划、中文、社会学等专业背景优先。认真仔细,有责任心,有日常行政事务处理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全职优先,长期优先。你的工作内容:​协助开展文保工程资质资格审核​协助处理秘书处日常事务你将获得的福利: 获取一手文化遗产相关信息,参加国内、国际论坛讲座,获得与国内外专家教授交流的机会。实习结束将获得秘书处认证的实习证明。协会提供一定的实习补贴。 请将简历发送至协会邮箱hr@icomoschina.org.cn,标题注明:申请项目实习,邮件正文列出:姓名、联系电话、开始实习时间、实习时长、是否全职等信息和一段简单的自我介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20年5月23日

  • 2020-05-22 资质资格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的决定文物保发〔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5月12日第8次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文物局2020年5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度监管,是指对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进度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对于需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文物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根据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审核并列入年度项目计划。不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文物保护工程,不需编制项目计划书,可直接编制技术方案,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四条 业主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计划书,所申请项目应具备近期内启动实施的条件。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立项必要性、实施范围、项目周期、技术路线、经费估算等,内容应真实、准确、详实。 第五条 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文物保存状况、病害险情和保护规划,督促、指导业主单位编制项目计划书,并按时上报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六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对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上报的项目计划书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辖区内文物保存状况、以往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形成辖区内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第七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1日至7月15日将下一年度项目计划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并同时报送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的年度进展情况。 第八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组织审批年度项目计划,根据文物保存现状和行业发展现状,确定列入支持范畴的项目,并明确年度项目计划批复意见。 第九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批复意见告知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业主单位。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督促业主单位开展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业主单位应在项目计划批复后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照项目计划批复意见编制技术方案报批。 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技术方案,应注重前期勘察研究,坚持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保护好其历史文化价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等文物保护原则,保护并延续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技术方案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并对技术方案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单位应对技术方案进行必要的论证,并按程序将技术方案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十三条 对于存在严重险情的文物,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督促、指导业主单位立即进行临时支护及防护,控制险情,并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抢险加固工程不需编制项目计划书,可直接编制技术方案,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十四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技术方案编制进度监管和技术指导,对于项目计划批复后,一年以上未报送技术方案的,应督促业主单位尽快组织编制上报;对于技术方案报批两次未通过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国家文物局需进行专门研究提出明确推进意见或通过现场调研、专家会审等方式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技术方案审批意见告知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六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技术方案进行核准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技术方案报送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业主单位应在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经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的进度监督管理,对技术方案批复、资金到位后超过半年未报告开工的,应及时了解情况,督促督察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推进工程实施。 第十九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的检查。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每年开展两次检查,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每项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至少检查一次。 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及时开展检查,每季度核实、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业主单位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跟进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的现场监督和合规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明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并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竣工验收后,业主单位应组织开展文物日常巡查、保养维护、隐患排查等工作,持续跟踪工程效果。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做好上述工作的日常监管。 第二十四条 国家文物局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建立文物保护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加强工程进度监管。 第二十五条 国家文物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进展情况,对价值重要、实施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或长期未实施的项目,予以督促指导。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责任编辑:刘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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