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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9 协会动态

    《茶文化景观研究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出版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国际博物馆杂志联合推介《茶文化景观研究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由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共同主编的《茶文化景观研究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已于近日出版。本书分为中文版和英文版两册,收录了2019年10月在景迈山召开的国际研讨会上中外专家的会议论文19篇以及国家文物局刘玉珠局长的致辞。ICOMOS CHINA理事长宋新潮为本书撰写了序言。这套中英双语共约35万字的论文集,是全球第一套以“茶文化景观”为主题的出版物。序/宋新潮茶、葡萄酒和咖啡,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三大饮品。它们都有着传奇的发展历程,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也以各自独特的品质,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潜移默化又无比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在地球表面留下了千姿百态的壮丽景观。我们称之为一种文化景观。在世界遗产领域,文化景观是一个相对年轻的概念。199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文化景观”类型纳入世界遗产范畴,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者瞩目的新热点。其中,农业遗产作为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是典型的有机演进型活态文化景观,对它的价值研究、认定和保护推动了全人类对生存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思考。1999 年,法国圣艾米伦葡萄园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世界遗产中第一处葡萄园文化景观。2001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编制出版了《〈世界遗产公约〉框架下的葡萄园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为葡萄园作为文化景观遗产的认知和评价提供了更有针对性的研究依据,以此主题研究为基础,至今已有 20 处葡萄酒相关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另外,拥有“世界遗产”称号的咖啡种植园文化景观也有多处。遗憾的是,由于对茶文化景观的研究起步较晚,《世界遗产名录》至今没有列入茶相关的代表项目。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是目前全球唯一茶相关的世界遗产预备项目,因此它的申遗进展也备受关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近年来一直在开展亚洲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中国专家参与编写的中国部分是其中的重头戏,而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则是这出大戏中的主角。世界遗产经常被看作是一种顶级荣誉,在中国积极参与世界遗产申报、保护管理的三十余年间,我们意识到世界遗产同时是一套整合不同领域专业知识的工具和方法,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身边休戚与共的遗产,更科学地评估其超越时空界限的文化多样性和普世价值,使其得到更有效的传承与保护,持续为社会发展和公共福祉发挥作用。而今,世界遗产文化景观概念同样为我们搭建了一个跨学科合作的平台,我们得以在这个平台上对茶文化遗产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和认知。茶文化景观如此丰富地涵盖了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领域,跨越了人类学、建筑学、景观学、文学艺术、宗教哲学、栽培与加工技术等学术主题,也为我们留下了形式多样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一花一世界”,这片小小的茶叶背后,我们得以窥见一部异彩纷呈的全球史。因此,在国家文物局的提议与支持下,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普洱市人民政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共同主办,澜沧县人民政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普洱景迈山茶林文化景观所在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惠民镇举办了“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来自 9 个国家的二十余位专家参会并做了精彩的发言,围绕“茶文化景观”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书较完整地收录了发言专家的论文。本次会议是全球首次以“茶文化景观”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会场选在中国云南景迈山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景迈山所在的中国西南山地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是学界公认的世界野生山茶属植物的分布和起源中心。因地处边境,多民族聚居,景迈山所在地区也同样具有丰富的文化多样性。世居景迈山的布朗族和傣族利用适宜大叶种茶树生长的优越自然地理环境,经千年传承与发展,保存了真实、完整的典型“林下茶”这一中国传统茶种植系统,成为人类古老的茶种植历史早期阶段实践的活态见证。茶业结合当地世居民族的宗教信仰、生产生活和民族文化,形成了自身体系完整并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茶文化景观。景迈山古茶林是中国丰富多元的茶文化遗产的代表性构成,也是世界茶文化景观的杰出范例。本次会议有幸邀请到了全球范围研究这一领域的专家,向我们介绍和展示了世界尤其亚洲多个国家和中国不同区域多姿多彩的茶文化景观,更有专家从生物、农业、世界遗产、展示利用等多个角度对茶文化景观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给出了极具启发性的洞见。专家精彩的发言让与会者强烈地感受到在茶文化景观研究中开展世界各国、相关学科之间交流合作的必要性,也看到此次研讨会将是一个成功的开端,开启国际跨学科交流合作的诸多可能。中国是茶的故乡,中国人与茶相伴而生,相互塑造。茶与中国美食完美搭配,也与中国人的精神审美密不可分。茶香含蓄隽永,醇和中孕育变化,逾千年见证风尚流转,承载中国式的生活艺术和生命智慧。我们想不出任何产品可以比茶更全面而充分地展现中国文化的气质,可以像茶一样成为中国文化最具亲和力和影响力的传播者。1300 年前一部陆羽《茶经》描绘了当时中国茶人的经验,讲述了茶与人、茶与土地的关系,呈现了中国地理的多样与茶文化的和谐。同样,今天世界各地的人们不断赋予茶更多的情感和独特的文化内涵,创造了更丰富多彩的文化景观。茶文化景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感知的空间,以全球视野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文化的生长与传播。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发展给予我们更强大的研究和管理工具,茶带给人们的美好,需要我们共同珍爱和传承。——序 / 宋新潮Part.01 主旨报告《全球框架下的亚洲茶文化景观的文化和遗产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机构的国际公约》(西班牙)莫妮卡·卢恩戈全球茶产区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不同种类的茶在其种植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景观。地理区位、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栽培以及品饮方式赋予了茶叶不同的味道;相应的景观能够反映出当地茶种植的历史以及种茶人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同时也和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密切相关。201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组织开展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涉及中国、日本、韩国、缅甸、斯里兰卡、印度、越南等国,旨在为相关遗产申报提供对比研究的框架。传统知识体系、世居者及当地社区、生物和文化多样性是茶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文件也可以为遗产价值研究提供参考。孟加拉茶园景观《中国茶文化景观概论》刘洋、 邹怡情茶组植物栽培起源于中国,悠久的种植历史和广阔的茶产区为中国茶文化景观的地域性和多样性提供了物质基础。当贡茶、茶法茶税、茶马互市成为国家制度,并因不同阶层、僧俗社会对茶制作技艺、品饮文化的推陈出新,赋予中国茶文化丰富的内涵,并随着茶贸易线路传播全球、影响世界,成为中国文化符号之一。中国茶文化景观作为茶文化载体,其文化景观特征既反映了茶组植物对自然环境条件的要求,也反映了种茶、制茶、售茶、饮茶环节不同人群对茶文化景观的影响,文化景观构成要素类型多样。目前中国各茶产区都有延续传承至今的代表性遗产地,物质和非物质遗产都有相应的保护制度。中国重要茶产地和茶文化景观分布图《普洱景迈山茶林文化景观的遗产价值认知》陈耀华文章分析了形成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的地理区位、气象气候、土壤、水文、民族、社会—文化系统等不同尺度的自然背景和文化背景,介绍了构成该文化景观的 5 片古茶林、9 个传统村落以及 3 片分隔防护林这三大遗产要素及其特征,阐述了该文化景观可能符合的世界遗产标准,并进一步与主题相似的世界遗产、世界和中国著名茶园以及云南代表性古茶园进行了比较,最后结合其完整性和真实性陈述,探讨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的突出普遍价值。景迈大寨大坪掌古茶林Part.02 专家论文《将可持续发展愿景纳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与“普洱景迈山茶文化景观”申遗的融合(斯里兰卡)加米尼·维杰苏里关于遗产领域可持续发展的讨论虽始于1990 年代初,但这一主题直至进入世界遗产范畴方才产生持续的影响。2015 年,《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了《将可持续发展愿景纳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这一决定与两个关键时刻不谋而合,在遗产领域,出现了“从保护遗产向同时寻求遗产和全社会福祉”的范式转变,自此将人民(也即可持续发展)置于遗产语境的核心。在全球层面,通过了联合国《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世界遗产委员会认识到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重要性,并将这一愿景纳入 2019 年版的《操作指南》,使可持续发展成为一项具有强制性的要求。文章强调《政策》的关键特征,并鼓励缔约国中国在景迈山茶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中纳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斯里兰卡帕拉巴达拉的小型茶园《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研究》马楠 闵庆文无论就农业层面还是文化层面而言,茶叶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重要价值。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兼具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文化景观综合价值,是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文章统计了当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数量,分析其所具备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特征价值,证实了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基于此类别遗产的相关特征,对其可持续保护与开发提出策略建议,以期为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这一类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建议参考。“茶—林”复合系统《世界乡村景观:茶园的代表性》(澳大利亚)简·列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乡村景观并不代表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业作物。自1992年体现农业、园艺和畜牧活动的文化景观被列为单独的遗产类型以来,乡村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数量不断增加。一千多年以来,中国西南地区云南省的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一直在为当地居民提供茶叶。作为传播茶树品种的重要地区,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值得申报世界遗产,同时也体现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景观建筑师联盟(ICOMOS—IFLA)为保护世界乡村景观遗产价值所制定的准则。塔斯马尼亚布尔哥登庄园由罪犯打造的景观《通过茶文化景观促进亚洲跨国和平与保护》(印度)索纳利·高希印度是产茶大国,除了众所周知的阿萨姆茶和大吉岭茶,也种植其他多种茶树。印度的“茶族”在被改造成茶园的土地上劳作,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部族文化,并将人、自然、文化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茶园景观具有高度的生物多样性,常常成为野生动物迁徙或觅食的通道,但同时茶园景观也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茶文化景观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十分必要。而将茶文化景观进行申报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可以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人、自然和文化的和谐相处。阿萨姆茶园《澜沧景迈山与勐海巴达山垂直植被带谱及野生茶组(Sect.Thea )植物比较》闻丞、邹怡情、顾燚芸、龙云海、周天宏云南普洱澜沧景迈山和西双版纳勐海巴达山地理位置相近,均为知名古茶园所在地,但两者海拔跨度不同,导致原生垂直植被带存在差异。由于地势较为平缓,景迈山茶园覆盖适宜野生茶组植物生长的整个海拔段,茶园与现存天然林呈马赛克状镶嵌分布格局;巴达山茶园则在高大山体中上部呈带状分布,与海拔更高处的山顶天然林形成带谱状分布格局。文章指出海拔和地形是景迈山和巴达山垂直植被带谱和野生茶组植物存在状态的决定因素。野生茶组植物的保护对茶文化景观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景迈山古茶林中具有野生茶组植物特征的植株(雌蕊花柱 4 裂)常见栽培型植株(雌蕊花柱 3 裂)《宇治茶文化景观及其可持续发展》(日本)清水重敦宇治茶是日本茶的代表,是日本各种茶叶的起源,在宇治茶产区诞生了日本三种重要的绿茶品种:抹茶(粉末茶)、煎茶(冲泡茶)和玉露(高品质冲泡茶)。文章通过对宇治茶的发展历史和茶园的介绍,旨在分析宇治茶文化景观及其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和束町茶园景观与京都农林水利部申遗负责人《龙井、武夷山和安化茶园的景观特征及成因分析》王超一龙井、武夷山和安化茶园在中国的众多茶产地中具有独特的代表性。文章首先简要介绍龙井、武夷山和安化茶园,探究当地人如何与山地自然环境长期互动,形成稳定的茶园生态系统和可持续产业模式;其次在三个茶产地之间进行对比,从地理位置与气候、茶园早期发展模式、茶类与生产组织、集散与贸易等方面,平行比较龙井、武夷山和安化茶园的发展路径及景观特征成因。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内的石梯茶园《茶文化景观散论》沈冬梅茶文化景观有着历史发展的过程,从自然到人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乃至亚洲不同国度,发展出领域与重点不同的茶文化景观。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茶进入人类发现利用的范围,从采摘野生茶到种植加工,从自用到商贸,与之相关的景观文化现象相继出现,诸如各地、各民族最早发现利用茶的茶祖文化,林下植茶的自然地理景观文化,建筑、礼仪等人文景观文化,等等。日本茶道是在全世界有着重大影响的人文景观文化。晴隆茶籽化石云南西双版纳寺院贝叶经上记载着茶的来由《韩国花开谷的茶景观》(韩国)柳济宪、桓吉植、郑在勋花开谷是韩国著名的茶产区,包括花开镇在内的河东郡一直都是韩国茶文化的中心,也被视作茶叶种植的故乡。花开谷的居民至今仍然保持着传统的茶叶制作流程和体系。城市化为花开镇带来了急剧的社会变化,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缩减等因素导致了茶地面积减少和茶叶产量下降。2012年,河东郡政府与个人和家庭茶叶生产者签订了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合作协议,制定了保护具有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茶景观的行动计划。2015 年,花开镇的传统茶树种植业被列为韩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KIAHS)。2017 年,这一传统茶树种植业以“花开传统河东茶农业系统”的名称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坡上的传统茶地《缅甸的茶文化景观》(缅甸)苏苏、亨推、卡拉雅璐、赫拉赫拉泰缅甸茶文化景观历史悠久,可追溯至骠国和蒲甘王朝时期。根据一位日本学者的研究,野生古茶树仅在缅甸和中国的西藏与云南地区有所发现。直到今天,品饮绿茶和食用、献祭发酵茶叶依然是缅甸社会和祭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缅甸茶园大多分布在海拔 4000—6500 英尺的区域。北部克钦邦的地方茶种栽培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哀牢时期。在进行全面彻底的研究后,作为国家遗产保护的茶文化景观也将申报世界遗产。用发酵茶叶制成的腌茶《泰国的农业景观:从多元到统一》(泰国)哈塔雅·斯瑞帕塔纳琨文章旨在研究泰国的农业景观,它被视为人类文化与自然多样性的联系。其中也涉及茶景观,但非常有限,因为目前相关的信息和研究都比较匮乏,且茶树在泰国也一直不是主要经济作物,这些情况直至近几年才有所改变。本文先对泰国地理和自然特征的背景情况进行概述,展现一个自然景观的全景;随后介绍泰国的文化背景,包括民族构成、语言、美食、建筑、服装和传统等;探讨各个地区的农业景观以及泰国的茶景观和茶文化;文章的最后分享了泰国农业景观遗产面临的挑战。泰国中部平原典型的稻田景观《茶叶的故事、遗产的宝库以及部族》(印度)安贾莉·提奇阿萨姆是世界上最大的茶叶种植区,这里的茶叶产量占全球13%,有组织的茶业已有 200 年历史。几个世纪以来,阿萨姆地区的世居部族一直在种植和消费茶叶,除他们之外,这里还有另一支茶业劳工队伍,由大约 100 个部族和社群组成,是 19 世纪作为契约劳工从印度中部过来的移民。阿萨姆的茶族喜欢被叫作“Adivasi”,他们帮助茶业发展和扩张,同时也保存了祖先的文化遗产。茶业的发展也衍生出建筑遗产。文章着重探讨文化的连续性,以及各种文化是如何在茶业中延续保存的。阿萨姆茶园中的茶农圣树和祖先崇拜《从传统茶业到现代茶业——浮梁昌北茶业遗存和湄潭国家茶场旧址》孙华、郑启尉、蔡诗宇中国茶业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其中最后一个阶段即近代茶业遗产过去关注还不够。江西浮梁昌北茶业遗存完好地保存了清代中晚期和民国时期的茶山茶场、茶村茶号、专业茶道等茶业遗产,包括了遗址、建筑、遗产线路、文化景观等多种遗产类型,是那一时期“万里茶道”重要的起点茶区之一。贵州湄潭国家茶场旧址则完好地保留了民国晚期至 1990 年代前的“中央农业实验所湄潭茶场”(简称“民国中央实验茶场”)的场部、茶山茶园、茶叶加工厂、种子茶园和茶叶研究所等旧址,是中国从传统茶业转向现代茶业发展历史的实物见证。浮梁昌北茶业遗存和湄潭国家茶场旧址,可以作为我国近代茶业发展的物质文化史的代表。浮梁昌北“茶宝山茶道”:茶宝村至王家村路段(左)浮梁昌北“茶宝山茶道”:溪村至上坑村路段(右)《澜沧县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浅析》王建荣文化景观是人类文化与自然环境高度融合的景观综合体,具有生态、经济、文化、历史等属性。文章从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入手,介绍了正在申报中的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对其现状、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分析。通过综合分析,提出了我国文化景观申遗和保护的建议。景迈山茶林文化景观《有机演进的持续性文化景观保护策略——以与南安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为例》邹怡情2012年云南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成功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国作为茶文化起源的国家,茶文化景观遗产申报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生态智慧的弘扬、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实践,文章对具有“活态遗产”特征的有机演进的持续性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利用进行研究,根据“以人为中心”的活态遗产保护策略制定遗产构成要素古茶林、传统村落保护措施。景迈山古茶林《景迈山的乡土文化梳理和展陈利用》左靖文章回顾了景迈山艺术乡建项目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策展思路,希望通过以展陈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创造更好的内外部条件,促进村民参与和管理所居地方的公共事务,甚至主导以后的保护与发展方向,为激发新的公共空间、文化和产品的生产提供来自自身的思考和行动。景迈大寨村民的合影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性的爆发,迫使我们正视人类生存环境的脆弱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资源攫取方式的危险,传统生产景观中蕴含的多物种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及其展现的勃勃生机,不仅是值得珍视的遗产,更是为未来发展提供可能性的源泉。茶,像地球古老物种中一位优雅的信使,带给人类身心的愉悦。茶文化景观以开放自由的姿态向我们展现人与自然积极共生的现实图景。景迈茶林申遗是中国首次系统地从文化景观的角度保护和发展一处古老的茶产地。景迈会议汇聚了全球范围内相关的专家,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专业角度就茶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探讨和交流,开启国际跨学科交流合作的诸多可能。景迈会议论文集也成为全球第一套以“茶文化景观”为主题的学术出版物。今后,ICOMOS CHINA也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茶文化景观遗产的研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 2020-12-09 协会动态

    姜波当选ICOMOS副主席

    2020年12月7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全球大会举行第二次线上会议。经过选举,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山东大学教授姜波成功当选副主席!会议听取了ICOMOS主席做的年度工作汇报,秘书长有关第19届全球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财务总监工作汇报。ICOMOS主席河野俊行在工作报告中提及,ICOMOS总部与西安市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有关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完善了ICOMOS与IICC-X的交流合作框架,并期待IICC-X能够在ICOMOS的未来工作中发挥进一步的作用。财务总监劳拉·罗宾森在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中国国家文物局为ICOMOS提供了重要的捐助,确保了ICOMOS国际秘书处的日常运转和相关国家委员会事务的正常运行。12月7日全球大会现场主席河野俊行做2017-2020年度的工作汇报财务总监工作汇报随后,大会通过在线投票的形式,对包括ICOMOS规章制度、遗产地相关问题、新编文件、其他遗产相关问题以及ICOMOS组织架构在内的五个方面的决议进行了审议表决。(决议相关的草案报告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官网上可进行查阅)最后,大会通过线上投票的形式,选举来自比利时的特蕾莎·帕特里西奥(Teresa Patricio)为ICOMOS新一届主席,来自加拿大的马里奥·桑塔纳(Mario Santana)当选秘书长,来自美国的帕梅拉·杰罗姆(Pamela Jerome)当选财务总监。经过竞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山东大学教授姜波成功当选ICOMOS副主席。同时当选副主席的还有来自巴西的莱昂纳多·卡斯齐奥塔(Leonardo Castriota),来自马里的阿尔法·迪奥普(Alpha Diop),和来自爱沙尼亚的瑞茵·阿拉塔露(Riin Alatalu)。剩余1名副主席将稍晚通过补选方式产生。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祝贺姜波教授成功当选!今年,ICOMOS共有前后15人报名参加副主席竞选,竞争5个席位,为近年来参选人数最多,竞争最为激烈的一届。姜波最终成功当选,体现出其三年来在执委职位上表现的出色专业能力、大国担当的风范和高度的同行认可,更体现出中国和ICOMOS China在国际文化遗产领域的广泛影响力。ICOMOS China感谢河野俊行主席以及上一届ICOMOS执委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将以此为契机,与新一届执委会建立更为紧密的交流与合作。主席特蕾莎·帕特里西奥(比利时)建筑师;比利时鲁汶R.Lemaire国际修复中心讲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咨询专家;欧盟和阿尔及利亚资助遗产项目专家;ICOMOS现任执委;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比利时国家委员会(ICOMOS Belgium)副主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瓦隆-布鲁塞尔协会(ICOMOS Wallonia-Brussels)主席;“叙利亚及伊拉克遗产保护项目”专家组成员;比利时蓝盾(Blue-Shield)执委。秘书长马里奥·桑塔纳(加拿大)加拿大渥太华卡尔顿大学建筑保护和可持续性项目副教授;比利时鲁汶大学R.Lemaire国际修复中心客座教授;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主管;ICOMOS现任副主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加拿大国家委员会(ICOMOS Canada)执委;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遗产记录学科委员会(CIPA)前任主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防灾减灾委员会(ICORP)专家成员;建筑遗产结构分析与修复国际科学委员会(ISCARSAH)专业成员。财务总监帕梅拉·杰罗姆(美国)遗产建筑师;纽约市建筑保护事务所主席;ICOMOS现任执委;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东方建筑遗产专委会现任秘书长;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乡土建筑和土质建筑遗产科学委员会(ICOMOS-CIAV)专家成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希腊国家委员会(ICOMOS Hellas)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美国国家委员会(US/ICOMOS)成员。副主席姜波(中国)男,汉族,博士学位,研究员,1970年生于湖南岳阳。200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CHINA)副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水下考古、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与汉唐都城考古。主要代表作有《汉唐都城礼制建筑研究》(专著)、《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研究》(专著、合作)、《从泉州到锡兰山》(论文)等。曾工作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国家美术馆访问学者。副主席瑞茵·阿拉塔露(爱沙尼亚)爱沙尼亚艺术学院副教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爱沙尼亚国家委员会(ICOMOS Estonia)现任主席;世界遗产委员会爱沙尼亚代表团前任代表(2009-2013)。副主席莱昂纳多·卡斯齐奥塔(巴西)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巴西国家委员会现任主席;巴西米纳斯吉拉斯联邦大学教授;巴西科学技术发展国家理事会高级研究员;巴西历史及艺术遗产国家研究院托管理事;巴西建筑研究所执委;盖蒂保护所前访问学者。副主席阿尔法·迪奥普(马里)建筑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马里国家委员会(ICOMOS Mali)现任主席;ICOMOS专家成员;ALDI建筑事务所所长;马里建筑师协会前任主席;前联合国志愿者。

  • 2020-09-27 协会动态

    我协会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脱贫攻坚工作表扬

    2020年9月25日上午,文化和旅游部召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会议对在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社会组织进行表扬。由文化和旅游部业务主管的共118家社会组织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因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获得了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奖牌。协会在文化和旅游部的领导,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结合所在文物保护保护行业的业务特点,和协会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的特殊性,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通过主办、承办国际国内重要会议,与贫困地区共同探讨,为改善农村面貌、农民生活水平提供新方向新思路: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培育工作。近年来,协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云南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工作,并提供专业咨询建议。2019年10月22日-25日,协会主办的景迈茶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云南景迈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参加了会议并致辞,来自有传统茶园的亚洲各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总部、文化景观专业委员会等与茶文化景观遗产相关的20余位国际专家代表及国内专家学者参会,就茶文化景观的研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展开深入讨论。作为全球首次茶文化景观主题的国际研讨会,会议的成功举办,为景迈茶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奠定了坚实基础。协会承接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国际合作项目——“文化与自然融合联合实践计划——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调研”于2019年11月3日-9日在哈尼梯田开展。该项目旨在重点关注有机演进类文化景观,并探讨如何在世界遗产框架内最有效地支持和维持传统管理方法,以长期保护和维持生物文化的复原力。在协会的联络和推动下,来自中国、法国、印度和菲律宾的四名国际专家参加了本次调研。本次调研以国际遗产界关于文化景观的可持续发展最新理念为指导,结合元阳哈尼梯田当地具体情况,深切呼应当地社区百姓的民生需求,探索一条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和社区民生发展的可持续之路,取得良好效果。今后,协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国家扶贫攻坚政策,发挥自身在世界文化遗产领域工作专长,在文化领域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带动当地社区发展。

  • 2020-07-24 协会动态

    中国代表参加ICOMOS线上全球会议

    7月23日北京时间18:00,巴黎时间正午12:00,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全球代表会议通过线上平台举行。经批准,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宋新潮、ICOMOS国际执委姜波等中国代表参加了会议。ICOMOS主席河野俊行在大会上致辞。其后,会议代表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2019年会议记录报告等文件。最后,大会宣布第20届三年一度全球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2月3日至16日之间举行。按照ICOMOS章程,考虑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原计划于澳大利亚举行的ICOMOS三年度大会及改选事宜拟在今年稍晚通过线上形式进行,参加今天会议的部分投票代表对此项提议进行了匿名投票,表决结果将于明天公布。按照ICOMOS投票规则,每个国家委员会能够最多获得20票投票代表名额,中国国家委员会因拥有数量众多的国际会员,因此投票名额达到了20票。会议期间,宋新潮等20名中国ICOMOS代表也进行了投票,行使了代表权利。

  • 2020-05-14 协会动态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9(中文版)正式上线

    自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至今,全球已有193个缔约国,1121项世界遗产,为保护对人类共同发展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1977 年在第一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它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并有着极强操作性和全球适应性的世界遗产实施体系。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不断修订更新。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一直关注这一重要文件的修订,及时跟进并积极参与其修订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资助下,协会领导的推动和鼓励下,秘书处工作人员将《操作指南》悉心编译制作,并持续更新,供广大使用中文的国内外同行和关注世界遗产的读者参考。2019年,在阿塞拜疆举办的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全新修订的《操作指南》。此次中文版更新,协会除了根据英文官方版对内容进行翻译外,也将前几版出现的问题进行勘误。如有不足,还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现将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9(中文版)正式上线,欢迎大家登录协会官网阅览或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514100333_download.pdf《操作指南》(2019)的几大亮点上游程序近些年,许多新申报的世界遗产提名项目颇具挑战性,给咨询机构和委员会的评估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难。2010年,“上游程序”这一新概念的引入为此问题带来了突破。该程序通过建议、咨询和分析等形式,使咨询机构和秘书处能够在缔约国准备或提交提名之前直接向缔约国提供支持。对于具有挑战性的提名项目,上游程序可以减少其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上游程序的内容在2015年修订的《操作指南》中首次出现,并一直成为《操作指南》修订工作组的关注重点。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更是新增“附件15:上游程序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的遗产情况、时间计划、资金支配等,更加细化和规范各缔约国得到上游支持的程序。此举,可加强世界遗产中心及咨询机构与各缔约国的交流和协商,优化申报流程,提升可行性,也有助于缔约国更好地进行世界遗产申报工作。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尽管遗产对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其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目标做出贡献的巨大潜力也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长期以来,遗产在主流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中一直处于缺席状态。在国家和地方利益相关方的强烈呼吁下,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首次认可了文化(包含文化遗产、创造力)的作用,其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动力。2015年11月,《公约》缔约国第20届大会通过了《将可持续发展愿景融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该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指导,协助缔约国、从业者、机构、社区和网络利用世界遗产和其他遗产的潜力,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从而提高《公约》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同时尊重《公约》保护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首要宗旨和任务。它的通过标志着《公约》实施的重大转变,是其历史上的重要一步。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在全文的诸多章节中,进行20多次关于可持续发展的修订,积极呼应了《2030年议程》,同时关注到在世界遗产工作中的土著居民、社区参与、性别平等、文化多样性等可持续发展问题。国际援助程序《公约》中的国际援助是指向加入《公约》的缔约国提供经济支援,以帮助它们保护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目前,已有来自意大利、芬兰、印度、韩国、法国、日本、荷兰、德国、土耳其、菲律宾资助的13个基金项目可以申请。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将原规定中,“咨询机构评估预算超过5,000美元的所有请求,低于该预算门槛的请求只能由秘书处进行评估”的预算金额提高到30,000美元。这一改变是通过减少咨询机构评估国际援助请求的数量来减轻其工作量并提高效率,也有助于避免重复,并使整个进程的管理更加灵活、及时和有效。不断演变是《公约》最主要的优势。虽然《公约》本身不能实时更改,但《操作指南》作为实施《公约》条款和原则的重要工具则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操作指南》的修订反映了世界遗产相关概念和程序的更新与发展,它的存在丰富了《公约》的内容,同时又忠于《公约》的精神。未来,世界遗产委员会还将对《操作指南》中附件3:特定类型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指南、《世界遗产名录》章节中的管理体制、“发还待议”程序及申请等内容进行修订。届时。协会将继续关注并及时对中文版进行更新。

  • 2020-03-26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四)

    一、2017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5月23日,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宋新潮当选为理事会理事长,柴晓明、吕舟、王旭东、王力军、陈星灿、姜波、舒小峰当选为副理事长,闫亚林当选为秘书长。(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协助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工作,邀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赴现场考察,了解遗址考古、研究、保护、展示情况,并为遗址保护、管理和申遗提供专业咨询;开展景迈山古茶林、西夏陵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评估工作。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号召会员单位围绕“遗产保护与可持续旅游”的主题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并与中山大学旅游学院联合主办了专场活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高峰论坛。3. 主办2017年上海“建博会”8月10日至12日,协会联合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在上海共同主办了“2017(上海)国际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博览会”(简称“建博会”)。本届“建博会”以“保护、修复、利用”为主题,共有来自全国各地以及意大利、俄罗斯、尼泊尔、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的81家单位参展。4. 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专业培训活动8月28日至9月2日,协会协助世界文化遗产——澳大利亚亚瑟港历史遗址管理局,举办了面向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者的“遗产地管理最佳实践高级培训班”,为推动国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与国外遗产地管理者、专家开展深度交流进行了有益探索。来自炳灵寺、麦积山、西千佛洞、老司城遗址、长安城遗址等遗产地的保护从业者参加了此次培训。5. 举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活动受国家文物局委托,12月22日,协会联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共同主办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论坛及图片展。理事长宋新潮、副理事长王旭东在论坛上做了主题演讲。(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2日至12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波兰克拉波夫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12月11日至15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印度德里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9届大会暨国际科学研讨会。协会副理事长姜波当选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委。二、2018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10月28日,协会2018年度会员大会在上海召开。协会理事、团体和个人会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旅游协会负责人代表,共128人参会。理事长宋新潮作了协会2018年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协会在同济大学举办题为“突破遗产保护的边界”的青年论坛,协会历史村镇、防灾减灾、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学术交流。(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相关咨询服务。4月26日至5月2日,应理事长宋新潮邀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河野俊行来华访问,调研了良渚古城遗址和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并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大学进行了两次公众讲座。9月中下旬,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密切沟通,配合杭州有关方面承担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印度籍专家丽玛·胡贾女士对“良渚古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现场评估工作。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协会号召会员单位围绕“遗产事业 继往开来”的主题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敦煌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龙门石窟研究院、元上都文化遗产管理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开展了主题交流、有奖问答、游客参与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向社会公众专题阐释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协会秘书处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共同举办了专场活动“遗产故事会”,向社会公众普及世界文化遗产知识,推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3. 开展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4月18日,国家文物局指导,协会联合中国文物报社在北京建筑大学举办第四届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活动,北京故宫宝蕴楼修缮工程、河北承德普陀宗乘之庙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山西省平顺县王曲村天台庵修缮保护工程、吉林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保护修缮工程、湖北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理学院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青海塔尔寺古建筑群修缮保护项目等6个项目获推荐。活动期间,来自北京建筑大学、故宫博物院、清华大学(按首字拼音排序)的专家分享了宁夏明长城三关口段维修、故宫养心殿维修、五台山佛光寺前期勘察等文物保护研究型项目案例成果。4. 乡村遗产酒店首批示范项目评选为推动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利用,促进遗产保护与乡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协会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开展首批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最终评选出北京瓦厂乡村精品酒店、山东荣成海草房唐乡酒店、广西阳朔秘密花园、四川丹巴罕额庄园、安徽猪栏酒吧乡村客栈等5家首批示范项目。5.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推介活动协会协助部分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开展相关学术、宣传活动,为红山文化遗址、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内蒙古辽上京与祖陵等国际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筹备、组织服务,为西夏陵等提供了对外宣传材料设计制作等服务。11月8日至9日,协会联合湖北省文物局、武汉市申遗办在武汉共同主办了“中蒙俄万里茶道申遗工作协调会”,来自中国、蒙古、俄罗斯三国政府、专业机构代表参会。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蒙古国家委员会达成了推动万里茶道联合申遗的初步共识。6. 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专业培训活动10月8日至19日,协会与澳门旅游学院共同协办了“世界遗产监测管理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共同主办。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胡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部长万速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局长穆欣欣等出席培训班结业仪式。11月初,由协会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共同推动,法国世界遗产协会主办、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以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法国国家委员会合作组织的“法国世界遗产培训班”在法国卢瓦尔河谷中心的图尔市举办,共15名国内学员参加了培训。7. 推广中国世界文化遗产5月至8月,《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在香港展出。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刘曙光、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李美嫦等领导出席展览开幕典礼。此次展览成功举办进一步扩大了世界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协会的影响力。8.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及项目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继续承担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变更、证书制作、法律咨询,并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专家评审。9. 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4月14日,协会历史村镇专业委员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分委会成立会议及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历史城市与村镇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理事长宋新潮以“中国古村落保护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题做主旨报告。4月28日,协会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四川省文物局主办, 协会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文化遗产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论坛”在成都召开。来自日本、尼泊尔、意大利等国家相关领域的专家与国内专家学者参会,共同探讨文化遗产面临各种灾害中风险管理、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的相关问题以及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对策,以期有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10月12日至15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厅、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眉山)石窟艺术考古研讨会暨2018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委会年会在四川眉山市召开。来自大足石刻、敦煌石窟、乐山大佛、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云冈石窟等石窟保护管理机构(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相关科研院所及高校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10. 编译成果协会发布了译校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最新中文版(2017版),以及《乡村景观遗产准则》、《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公共考古遗址管理指南》等文件中文版。组织翻译并推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关于“自然-文化之旅”行动的两份国际文件,即《自然-文化之旅夏威夷宣言》(2016)和《自然-文化之旅Yatra声明》(2017),以及《关于遗产与民主的德里宣言》(2017)。(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4 日至7月4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巴林麦纳麦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联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召开了“作为世界遗产的丝绸之路”主题边会。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年会12月4日至8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拉普拉塔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8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在国家委员会亚太地区会议上,协会向国际同行分享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加强了与国际总部、各国家委员会和国际科学委员会的交流。3. 参与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协会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于3月在中国茶叶博物馆主办了“中国茶文化景观研讨会”,并派代表参加“日本宇治茶文化景观世界遗产价值国际研讨会”,介绍中国茶文化遗产和相关研究成果。4. 参加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国际协商12月4日至5日,“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土库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召开。秘书长闫亚林、协会副理事长吕舟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上,吕舟当选协调委员会双主席。5. 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5月26日,协会与南京市文广新局中国明清城墙申遗办公室共同主办的“南京城墙保护与利用国际论坛”暨2018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专场活动在南京召开。9月13日至14日,协会与国际文化遗产记录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五届文化遗产保护与数字化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9月5日,协会参与组织的“第三届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会议”在济南召开,期间举行了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研讨活动。10月9日至10日,国家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协会和北京市文物局承办的“2018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10月29日至11月1日,协会支持的“世界遗产城市组织亚太区第三届大会”在苏州召开。协会理事长宋新潮、世界遗产城市组织秘书长丹尼·里卡尔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协会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周口店国际古人类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共同主办的“纪念周口店遗址发现100周年暨史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6.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事务10月,协会派专家参加了在斐济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亚太地区工作会,保持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亚太地区国家委员会良好关系。12月,协会秘书处派员参加2018年度韩国国家委员会年会。会上,中日韩代表介绍了各国家委员会的情况,就进一步加强东亚各委员国之间的合作进行沟通。同时,协会推荐我国专家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亚洲邻国2019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估工作,以及蒙古、日本等国遗产保护行动及国际会议。三、2019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1. 举办2019年度会员大会12月7日,协会2019年度会员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协会理事、团体和个人会员,中国考古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等兄弟协会代表,日韩国家委员会代表共计150余人,53家团体会员单位参会。理事长宋新潮作了协会2019年工作报告。历史村镇专委会、石窟专委会、防灾减灾专委会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协会秘书处介绍了关于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事务的情况。大会期间,协会还举行了中日韩三国古迹遗址学术分享会,并在浙江大学举行了“ICOMOS CHINA走进校园活动”。2. 参加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12月31日,民政部正式发布2018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协会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标志着国家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对协会近年来各项工作的高度认可。3. 推动团体会员单位免费开放在协会大力推动下,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福建土楼、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故宫博物院、杭州西湖文化、金山岭长城、良渚古城遗址、龙门石窟、明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山海关、泰山景观等世界文化遗产地(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伪满皇宫博物院等团体会员单位达成协议,向协会个人会员及ICOMOS国际会员免票。(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4月18日,国家文物局指导,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在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推介活动,山西灵丘觉山寺塔修缮项目、福建东山关帝庙维修项目、贵州海龙屯海潮寺修缮项目、上海武康路100弄1-4号文物建筑修缮项目、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维修文物保护项目等5个项目获得全国古迹遗址保护优秀项目;浙江泰顺廊桥—薛宅桥、文兴桥、文重桥灾后修复项目和浙江古月桥修缮项目获得特别推荐项目。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协会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主办“多元视野中的乡村景观”主题沙龙,推介“乡村景观”保护与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参加活动并做主旨演讲,他强调乡村景观保护既要保护遗产和环境,也要保护生活生产方式,并充分认识到村民参与乡村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性。3. 第二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11月14日,第二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征集新闻发布会在清华大学举行,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出席并致辞。本评选确立了“乡村遗产展示与传统文化传承”“建筑改造设计的示范性”“文化体验方式及文化旅游模式”“推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酒店运营管理的示范性”“建立乡村遗产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多方共同参与”等六大项评价标准。4. 主办2019年上海“建博会”10月31日至11月2日,协会与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国际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博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作为主办方和参展方,协会全面参与展会筹备工作,并向公众全面展示了协会历史、主要业务、工作业绩、保护理念和遗产资源等情况。5. 主办“中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1月12日,由协会主办的“中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北京智珠寺召开。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出席活动并致辞,他指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是大家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如何将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性激活、如何发挥文化遗产的当代作用的问题。6. 参与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培育工作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并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与北京市文物局联合承办“2019年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学术研讨活动”,与于11月4日至5日黄石市人民政府主办“第二届中国(黄石)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高峰论坛”。7.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推介活动继2018年5月至8月在香港举办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后,因社会反响良好,展览效果突出,2019年7月到9月,协会再次应香港公民教育资源中心邀请举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进一步扩大了协会的影响力。秘书处组织设计、制作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之旅》(“Around China in 40 Sites”)中英文双语图册及周边,在协会团体会员及国际会员间发放,取得积极评价。8.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及项目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继续承担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变更、证书制作、法律咨询,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专家评审,完成了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评审、个人资格考试和评定。9. 协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活动10月17日-20日,协会协办的“首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十周年庆典、第九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联席会”在浙江良渚与广西合浦两地举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成员代表、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10. 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11月14日,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分委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地区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历史村镇专委会论坛”在北京召开,理事长宋新潮作了题为《中国历史城镇保护面临的机遇》的主旨报告。11月28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安阳石窟艺术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安阳召开,会议围绕石窟保护和石窟研究两个议题展开。(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30日至7月10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良渚古城遗址”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协会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英格兰遗产委员会召开“中英双墙合作”主题边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出席边会并致辞。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年会12月4日至8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9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暨科学研讨会。协会代表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及相关科学工作组、其他国家委员会广泛开展工作与专业交流,并参加了“乡村景观遗产”科学研讨会。3. 举办国际研讨会9月6日至8日,协会主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乡土建筑科学委员会和土质建筑科学委员会2019年度联合年会在山西平遥召开。9月8日至12日,协会参与举办的“2019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会议”以及平行会议——“济南泉·城文化景观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济南召开。9月27日-28日,协会主办的“2019沈阳·ICOFORT古代战争与城防古迹遗址保护世界学术研讨会”在沈阳召开。10月24日,协会主办的“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举行。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参加了会议并致辞。4. 开展国际交流合作6月3日,协会组织国内文化遗产领域专家参加了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的“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非洲世界遗产能力建设与合作论坛”。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共同保护中非文化遗产”的主旨发言。9月23日至25日,协会副理事长吕舟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参加“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协调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0月,协会副理事长王力军赴蒙古对万里茶道相关文化遗产地进行调研,并对接万里茶道保护及跨国联合申遗等相关工作。11月,协会与法国世界遗产协会签署《关于世界遗产合作谅解备忘录》,安排法国代表团赴浙江省调研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闽浙木拱廊桥和海宁海塘·潮。11月4日至8日,协会承办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国际合作项目——文化与自然融合联合实践计划——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调研。11月14日至17日,协会组织中国观察团参加了在意大利世界遗产地帕艾斯图姆考古遗址公园举行的地中海考古旅游国际交流展会。11月29日至12月3日,副理事长姜波赴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参加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并介绍了协会的情况。5. 参与国际主题研究协会继续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并组织相关单位共同承担“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中国章节编写工作。同时,协会组织彭州领报修院和泰顺廊桥项目作为全球案例,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遗产重建主题研究。结束语:四期历史回顾在这里结束,从协会初始筹备建立,到民政部授予4A级协会称号,每一个脚步都值得认真总结,成为下一步的基础。十五年的成长,得到国家文物局领导、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历届协会领导的正确领导和辛勤工作,离不开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近几年,协会在良好运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与探索。对内,面向群体更加年轻化,参与途径更加多样化,并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兄弟社团的广泛合作;对外,积极扩大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和国际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协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探索借助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力量,让我们的工作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助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协会的脚步没有终点,我们希望未来能做的更多、更好。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们!

  • 2020-03-21 协会动态

    协会专家抗击疫情研究成果获国际ICOMOS广泛响应

    自年初,新冠肺炎全面爆发,在全国性的抗疫战斗中,城市作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受灾和救治中心,经历了巨大的挑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单位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迅速行动起来,在协会专家董卫教授等学者的带领下,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对国内外疫情应对策略进行了整理和分析,编制完成了《针对疫情的城市功能-空间应对策略—— 城市应急管理手册》。2020年3月18日,中国本土新增病例首次归零,是全国的抗疫战斗转折性的时刻。而病毒还在全球继续蔓延,许多国家都还处在危急时刻,为此协会也将这一研究报告于3月18日及时通过ICOMOS总部平台与全球的同行分享,希望中国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参考、启发更多有益的思考和行动。今天,历史城市、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等重要国际议题,与城市规划、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等实践体系越来越密不可分,作为文化遗产领域影响力最大的国际组织,ICOMOS从最初关注古迹遗址的保护,逐步拓宽自身的学术视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ICOMOS专家的专业性知识,能够为抗击疫情做出独特且重要的智识贡献。邮件发出后,协会收到了来自美国、伊朗、西班牙、意大利、埃及、加拿大、以色列等20多个国家ICOMOS的积极回应,对中国同行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赞赏,一些国家的专家也提出了具体的合作建议和行动方向。同样行动起来的还有ICORP(ICOMOS灾害预防国际科学委员会)、OWHC(世界遗产城市组织)、UNHABITAT(联合国人居组织)等。以下为该报告的编制说明,报告全文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320182650_download.pdf关于《针对疫情的城市功能-空间应对策略 - 城市应急管理手册》研究编制的说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课题组从2019年底至今,突然爆发的新冠病毒迅速肆虐全球。世卫组织于2020年1月31日宣布其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月11日宣布其“大流行”。经过一段严峻的抗疫战斗后,中国总体上控制了疫情,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然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受到这一流行病的影响,确诊病例迅速增加。为此,我们希望本手册能够在总结中国城市抗疫防疫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介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城市空间的有效应对措施,为世界各国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城市功能空间结构是在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既要满足城市的日常需求,又要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改造而不断优化。COVID-19的突然出现,暴露出许多现代城市仍然缺乏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基本能力。控制疫情的关键是减少人口流动,特别是限制疑似感染者在公共场所的流动。从医学角度来看,有必要对疑似感染者和确诊者进行检测、隔离、治疗,并在最短的时间和有限的空间内阻断传播路线。因此,城市的功能空间结构也需要相应的调整,从满足日常生活的目标到满足日常生活和防控疫情的需要。从城市规划角度看,城市应对疫情暴发的能力取决于城市现有公共卫生设施的健全程度、其空间分布的合理性以及公共卫生设施之间的兼容性。但很关键的一点是,从宏观到微观都取决于城市的管理能力,如果城市有足够的管理能力,那么就有可能在现有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较好的防治效果。从城市运作的角度来看,应对疫情需要城市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与合作,这就需要医疗资源的即时调配,包括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物资,集中到最需要的地方。因此,城市应当提前做好为医疗场所、专业交通、仓储场所、运输人员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管理计划。中国的抗疫经验显示,自上而下的集中医治和自下而上的社区管控相结合的策略在整个过程中都十分有效。各级政府部门、医疗体系和社区建立了密切的互动关系,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和手段高效、快速地开展防疫斗争。本手册在分析总结中国不同类型的城市抗击疫情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城市功能-空间的防疫应对措施,重点强调基于社区单元空间,构建城市-片区-社区的多层级疫情防控区,并在城市医疗资源调配、交通管理、公共设施利用等多方面阐述可行的措施。鉴于中国的防疫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我们希望这本手册能够为其他国家应对疫情有所贡献,希望通过此次疫情进一步提高我们对联合国2030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认识,对未来的城市更新及功能-空间系统提升有所裨益。

  • 2020-03-13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三)

    一、2012年协会工作(一)协会机构建设5月23日,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文博系统和会员单位、协会顾问委员会专家等共91人参加大会。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童明康连任协会理事长;关强、吕舟、陈同滨、陈星灿、侯卫东、郭旃当选为副理事长;郭旃当选为秘书长;朱晓东当选为财务总监。5月23日,协会理事长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由副理事长关强任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陆琼为副秘书长。当日,在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37名理事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11名常务理事。(二)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更新预备名单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组织专家对遗产地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估和现场考察。8月15日至16日,协会组织专家终审会,根据书面评估和现场考察结果,通过专家评议、投票,推荐产生列入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2.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组织文物、考古、规划、水利、交通等领域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为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提供专业咨询。其中,8月24日,审核了大运河申遗文本初稿、大运河标识展示系统指导文件等材料;12月18日,审核了大运河申遗文本修改稿,以及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总体规划。9月6日、12月21日,审核了丝绸之路申遗文本。3.举办学术论坛4月10日,协会协助承办了纪念《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与会中外专家围绕“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主题,分享各国世界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经验,形成共识性文件《“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无锡倡议》。4.举办专业培训8月29日至9月4日,协会在四川成都举办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班”,对155名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部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一级资质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5.修订《中国准则》组织专家继续开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中国准则》)修订工作,在保持《中国准则》整体结构、原有核心内容延续性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文本内容和体例,增加文物古迹新类型、文物价值以及遗址保护、展示等相关内容。(三)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6月24日至7月6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参与了《操作指南》修订工作。会上,我国 “元上都遗址”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承办国际会议10月27日至11月2日,协会在北京承办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2年顾问委员会暨科学研讨会会议,来自51个国家的109名国际代表和70名中方代表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并致辞。会前,刘延东会见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古斯塔夫•阿罗兹、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主席约翰•赫德一行。3.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协会推荐中方专家赴日本,参加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日本2013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镰仓,武士之家”的现场考察。二、2013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召开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专家评审会,研究提出2015年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推荐意见。国家文物局确定推荐“土司遗址”申报后,协会组织2次土司遗址申遗文本专家评审会,为修改完善土司遗址申遗文本提供了专业咨询。2. 举办学术论坛4月10日至11日,协会协助承办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与会中外专家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发展中的平衡”为主题,探讨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实现新形势下文物工作与社会文化发展的互利共赢。3.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响应国际古迹遗址日倡议,围绕“教育的遗产”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在《中国文物报》刊登文章,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明孝陵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郑州市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并根据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4.参与雅安震后文物保护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地震后,协会组织专家于5月5日至8日赴灾区考察文物受损情况并指导震后抢险救灾及文物保护工作,参加灾后重建和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国家、省、市地方联席会议,了解灾情第一手资料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5.开展世界遗产管理学术交流活动5月17日至19日,协会和敦煌研究院、美国盖蒂保护所共同主办了“中国世界遗产地游客承载量研究与游客管理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家文物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领导,以及美国盖蒂保护所等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和我国各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和大学的专家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6.论证推介申遗工作规程12月13日,协会在北京召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专题研讨会”,向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预备名单遗产地管理机构代表介绍了由协会起草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主要内容、原则和工作要求,研究论证申报工作手册编制方案。7.举办天坛申遗成功纪念活动12月31日,协会参与主办了“天坛申遗成功十五周年研讨会”,会议形成了《天坛倡议》,呼吁兑现申遗承诺,促进外坛占用地块回归,实现天坛完整性保护,进一步强化天坛作为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展现我国履行《世界遗产公约》的决心和能力。8. 修订《中国准则》协会加强与中外专家的沟通、交流,并广泛征求我国文物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机构的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通过反复研讨,基本完成《中国准则》文本正文及阐释修订工作。(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17日至27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柬埔寨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筹办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国际会议11月20日,协会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世界遗产保护杭州研究中心在浙江省杭州市共同主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系列遗产’保护•管理•监测”国际会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国际组织,以色列、韩国、日本、印度、哈萨克斯坦等国遗产专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研究机构、院校的学者及中国大运河、丝绸之路沿线管理部门负责人近70人参会。3.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6日至11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哥斯达黎加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3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并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三、2014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从2014年起承担文物保护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和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培训、考核工作,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2月,协会组织召开“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评审会”,为国家文物局最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提供技术服务与专业咨询。2.修订《中国准则》在完成修订工作的基础上,将《中国准则》中文正文及阐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并获国家文物局局务会正式批准。同时,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完成了《中国准则》英文正文、阐释和名词对照表修订工作。3.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共同承担我国首届(2013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活动。11月4日至5日,召开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终评会。经过20个入围项目汇报答疑、专家评审以及实名投票等环节,将山西高平市二郎庙保护修缮等10项评为优秀保护工程。4.参与申遗专业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召开“2016年申遗项目初选专家评审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鼓浪屿”等11个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预备项目文本进行评审,论证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完整性及保护管理情况,为国家文物局确定2016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荐项目提供了专业咨询意见。5.成果编辑出版编辑出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2012年科学研讨会论文集。完成《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3版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新版《世界遗产申报筹备》手册的终校工作。组织翻译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资源系列手册”中2013年出版的《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手册。6.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响应国际古迹遗址日倡议,围绕“纪念性遗产”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管理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并根据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7.开展《威尼斯宪章》诞生50周年纪念活动协会与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共同主办以纪念《威尼斯宪章》诞生50周年为主题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原则和地方实践”国际研讨会。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同志,来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美国等国专家,以及敦煌研究院等国内专业机构代表参会。8.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专家评审工作。9月和12月,协会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文物、考古、规划等相关领域专家完成对46项文物保护规划的55次专业评审。(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15日至25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会上,由协会协助开展的我国“大运河”项目以及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协会工作受到国家文物局通报表彰。2.筹办哈尼梯田国际研讨会10月27日至31日,协会协办了由国家文物局、云南省政府主办的“红河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及相关科学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斯里兰卡、泰国、越南、南非、德国、西班牙、挪威等国和国内文化景观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通过《梯田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红河倡议》,为梯田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发展提出原则性建议。3.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9月日,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遗产记录科学委员会(CIPA)和清华大学共同主办了第三届“文化遗产保护与数字化国际论坛”(CHCD2014)。来自中国、美国、法国、瑞士、英国、加拿大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家机构,共约200余专家、学者围绕“翻译:将消逝的遗产带回当代”主题,讨论如何实现文化遗产的 “翻译”以及文化遗产“翻译”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文化遗产科技化这一新兴领域相关问题。10月20日至23日,协会与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在湖南省吉首大学共同主办了“2014年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ICAHM)年会”,国家文物局、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领导出席开幕式。来自17个国家的近百名考古遗产相关专家参会。10月,协会协助承办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共享遗产科学委员会共同主办的ICOMOS-WUHAN“大学与城市”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无界论坛,来自国内著名高校、专业机构以及比利时、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专家、学者围绕围绕“文化之道引领城市发展”和“大学与城市相互促进”的主题展开讨论。会议发布了《大学与城市相互促进发展的武汉建议》。4.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1月9日至14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8届全体代表大会暨科学研讨会和顾问委员会会议,并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四、2015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文物保护工程资质人员考核2015年,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工作。7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和西安两个考场进行考核。共有248家资质单位2902人报考;实际参加考核科目11922人次;2469人通过考核,通过率为85.08%。2.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共同承担第二届(2014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活动。11月5日至6日,召开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推介终评会。河北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等10项评为优秀保护项目。3.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协会筹备的“2017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审会”,组织专家审议了“鼓浪屿”等申报项目,为国家文物局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提供了技术服务。4.成果编辑出版协会完成《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5版终校工作,出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手册中文版、《世界遗产申报筹备》手册中文版以及《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双语版。5.发布新版《中国准则》“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期间,协会在《中国文物报》发表文章,介绍修订后的《中国准则》,标志着新版《中国准则》(即2015年修订版)正式发布。为落实新版《中国准则》进校园计划,协会在部分高校开展了系列宣传和讲座活动。协会负责同志、专家等为多个省份的文物管理机构开展了培训。6.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围绕纪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立 50 周年和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30 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福建闽越王博物馆、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按首字拼音排序)采取发布遗产日主题海报、举办学术讲座、馆际交流活动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7.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10月19日至21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暨石窟窟檐保护研讨会举行,并进行了专委会理事会换届选举。10月23日,协会历史村镇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标志着该专委会正式成立。12月,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完成。(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8日至7月8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德国伯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会上,我国“土司遗址”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26日至29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日本举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年会暨科学研讨会,向各国代表介绍了新版《中国准则》并分发了电子文件。五、2016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申遗专业咨询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参与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主题研究,协助开展现有海丝相关世界遗产的资料整理,并受委托参与了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相关工作。3月23日,协会领导出席在江苏苏州召开的“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前期预研究成果通报会”。2.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9月5日至6日,协会协助织召开“首届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年会暨济南泉水文化景观保护国际研讨会”,来自18个国家、30余个城市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参会。3.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完成第七批89家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和59家特定范围施工一级资质申请材料的整理、汇总归档、总结分析工作;完成一系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法律咨询工作,为国家文物局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完成了“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4.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3月10日,协会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联合主办了“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该专业委员会从事文化遗产防灾减灾的理论、方法、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和普及,为文化遗产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对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研究。(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10日至20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土耳其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0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广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15日至21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年会暨科学研讨会。

  • 2020-03-10 协会动态

    共享ICOMOS CHINA重要文献——《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中英文对照)

    2005年国际ICOMOS西安大会的筹备和成功召开,使ICOMOS CHINA迅速加强了机构建设和国内外合作,成长为中国文化遗产领域一个重要的专业组织。彼时,融合中国长期理论实践经验,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协会组织中国专家与美国、澳大利亚同行合作编写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一版已经出版。协会继而承担了向国内遗产地管理者、从业者推广《中国准则》的工作。2007-2009年,协会分别在洛阳龙门、山西太谷和厦门鼓浪屿成功举办了面向全国从业者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高级培训班。除《中国准则》、《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等核心教材,协会还收集整理、译校了国内外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件,形成2009年中英双语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其中很多文件也充分体现了协会独特的专业贡献。例如2008年ICOMOS魁北克大会上的三份文件《关于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ICOMOS关于文化线路的宪章》和《ICOMOS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就由协会及时翻译成中文并向国内同行免费发布。而中国最早的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也是协会接受国家文物局的委托编制完成的。2007年,为落实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维尔纽斯,立陶宛)对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三处世界遗产修缮工作表示特别关切的决议,协会参与了“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的筹备,会议于2007年5月24-28日在北京召开,由国家文物局、ICCROM、ICOMOS、世界遗产中心共同主办,来自17个国家的60多位权威专家参加了会议,就东亚地区尤其木结构建筑的保护理念与实践展开了深入讨论,实地考察了三大遗产地的修复工作,并通过了《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的北京文件》(简称《北京文件》)。次年,延续这一讨论,“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国际研讨会”再次在北京召开,并通过了《关于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的北京备忘录》。这是首次以中国官式木结构建筑遗产为案例讨论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修缮传统的国际研讨会,两份北京文件从专家阵容和国内外重视程度上也曾有着编制中国的《奈良文件》的自我要求和“雄心”。这都使得这些文件成为记录和反思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见证,对今天的工作依旧有着重要的文献意义和参考价值。全文电子版请点击下载链接: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310141141_download.pdf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件汇编中,我国的《文物保护法》(2002版)及其“实施条例”,此后进行过修订,如因工作或学术原因使用法规条文,请多加留意。另外,鉴于当时认识水平的局限,一些概念和语句的翻译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也请广大会员和文化遗产行业同仁给予批评指正。十余年间,协会也对诸多新的文件和成果保持关注,并将继续完善此类文献的整理汇编工作,为广大会员和同行提供参考。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Collection of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Documents o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 Management目录INDEX•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 (威尼斯宪章) NTERNATIONAL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THE VENICE CHARTER)•巴拉宪章 BURRA CHARTER•奈良真实性文件 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木结构遗产保护准则 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 HOI AN PROTOCOLS FOR BEST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ASIA•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乡土建筑遗产宪章 CHARTER ON THE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 CHARTER FOR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ARCHAEOLOGICAL HERITAGE•古迹、建筑群及遗址的记录工作原则 PRINCIPLES FOR THE RECORDING OF MONUMENTS, GROUPS OF BUILDINGS AND SITES•古迹、建筑群及遗址保护中的教育与培训准则 GUIDELINES FO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THE CONSERVATION OF MONUMENTS, ENSEMBLES AND SITES•建筑遗产分析、保护与结构修复准则(2003) PRINCIPLES FOR THE ANALYSIS, CONSERVATION AND STRUCTURAL RESTORATION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关于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 QUBEC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关于文化线路的宪章 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 THE ICOMOS CHARTER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版) LAW OF THE PEOPLEí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í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西安宣言 XIíAN DECLARA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SETTING OF HERITAGE STRUCTURES, SITES AND AREAS•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PRINCIPLES•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MONITORING AND CHECKING PRINCIPLES•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EXPERT ADVISORY MANAGEMENT PRINCIPLES•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CEPTS AND PRACTICES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 EAST ASIA•关于东亚地区彩画保护的北京备忘录 BEIJING MEMORAND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CAIHUA[1] IN EAST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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