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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培育】文化遗产旅游分歧与融合的理论基础:真实性

2020-04-27 浏览量:

作者:苏俊杰(云南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ICOMOS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专家委员)

引言

文物,或者广义的文化遗产[①],是 “文旅融合”涵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关于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的理论性讨论仍然十分缺乏。从理论和实践操作层面来说,文化遗产旅游中存在的分歧比其他类型的文化旅游更加突出,而这个分歧的核心问题就是真实性问题。简而言之,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中,存在着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保护与旅游的商品化开发之间的矛盾分歧。本文将以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概念与旅游中的真实性概念为切入口,借鉴国际学界的遗产思辨研究视角(Critical Heritage Studies Approach),结合作者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从参与文化遗产旅游者的主观能动性入手,提出解决文化遗产旅游分歧的理论导向。

一、分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的真实性

在文化遗产领域中,真实性(Authenticity)虽然在不同的场合中又被称为原真性(侧重物质遗产)和本真性(侧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它们的内涵有很大的重合,都是来源于西方话语中的一个哲学概念,用以指代权威的、原初的、和历史材料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属性,尤其强调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内在的、静态的、过去的价值。真实性在1964年颁布的《威尼斯宪章》中首次得到国际遗产界的共识,并于1978年被写进第一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国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真实性概念逐渐进入中国文化遗产话语体系中。自2004年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民俗学界关注传统文化“本真性”的传统和文化遗产界坚持“原真性”的立场,逐渐影响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保护理念,于是,真实性概念作为非遗保护原则于2005年首次写入《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于2011年被吸收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真实性构成遗产保护的核心原则之一[②]。《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订版)明确指出,文物保护工作“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中,真实性是“指文物古迹本身的材料、工艺、设计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在非遗领域,真实性同样是保护的核心原则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同时,官方解释其真实性概念为“保持非遗项目的本真性或者原真性,其在历史上原来是个什么样子,我们就按什么样子进行传承和传播,要尊重它的历史原貌,不能走样,更不能歪曲,否则就是对非遗的一种破坏”。由此看来,无论是在物质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真实性都强调对原状、过去、历史价值的保护,偏向于将“遗产”作为一种“本体”进行保护。

在这样一种偏向于本体、原状、过去、历史价值的真实性保护理念下,文化遗产在旅游发展中的利用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2018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无论是物质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内学界对于如何平衡“真实性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争论由来已久,但是莫衷一是。分歧的核心便是:文化遗产在旅游产业中的商品化利用会不会影响(或者损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

二、可能性:游客旅游体验中的真实性

要从根本理念上解决文化遗产旅游中的真实性难题,不仅需要总结反思国内遗产与旅游界的经验做法,更需要借鉴国外遗产理论界的成果。遗产思辨研究是近年来国际上迅速发展的多学科遗产研究视角,认为遗产并不是一个既得的、静态的、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本体,而是经过当代人的确认、构建、实践、协商、保持和传承等一系列过程中产生的价值、意义和身份认同。也就是说,所有遗产都是这个过程的产物。甚至有学者指出,“遗产”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因此,遗产思辨研究就是揭示当代不同人群如何构建与他们相关的遗产。与此同时,与遗产相关的人群不只是遗产保护管理者、机构、学者等,还应该包括欣赏、游览、消费、使用遗产的利益相关者,例如遗产地居民、博物馆观众、景点游客、旅游纪念品的消费者等。

在遗产思辨研究视角看来,人们参与文化遗产的文化实践构建了遗产的意义和价值,所以,文化遗产旅游中观众(包括访客、游客等)的各种参与形式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遗产的价值构建,观众的体验、情绪、情感等主观因素都可能成为遗产意义和价值的构成部分。因此,遗产旅游中的观众应该被视为文化遗产的潜在构建者和传承者。观众在文化遗产旅游中的体验非常重要,既是参与遗产价值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自身旅游需求的重要途径。旅游活动中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与文化遗产的各种形态都有密切关系,游客不仅通过“吃住行游购娱”等方式体验文化遗产的各种既有价值,也通过这些方式参与遗产多方面价值的构建。

在旅游研究领域中,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的体验与旅游领域中的“真实性”(Authenticity)概念密切相关。与遗产领域不同,旅游领域中的真实性用来阐释游客参与旅游活动的动机与需求。回溯国际旅游研究文献[③],早期的客观真实性视角(例如 Boorstin,1961)和当前文化遗产领域中的真实性很相似,都认为真实性是某种预先存在于物体中的绝对的、内在的、静态的特质,这些特质可以被客观标准所衡量。在这种解释中,无论是文化旅游者还是遗产保护专家都被认为在寻找这种客观存在于某种文化本体中的“真实性”。随后提出的建构真实性视角(例如Cohen,1988)开始出现一个重要转变,即关注到观众的主观心理投射参与构建了对于文化真实性的理解。由此,观众的参与体验成为旅游语境中真实性研究的重要方面。这种倾向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趋势继续发展,促进了旅游研究中体验性真实性理论的的推进。随后,部分学者在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的启示下开始建立存在主义真实性(例如Turner & Manning,1988)的概念,用来解释旅行者在旅游中如何感受到真实的自我。根据王宁(1999)的解释,这种真实性主要是通过自我真实性和人际间真实性两个维度来实现的。由此,人在旅游活动中的主观体验、感受、情感等心理因素成为旅游领域中真实性概念的重要关切点。从理论层面来看,游客参与文化遗产旅游的意义即是寻求某种体验层面上的真实性,从而感受到“真实的自我”,并且建立自己的身份认同。

旅游活动中游客体验的真实性预示了一种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在理论上融合的可能性,但是,既有研究文献中,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概念和旅游的真实性概念呈现出两条线分化的轨迹:前者的真实性用来描述一种存在于本体、原状、过去、历史价值的状态[④],而后者的真实性用来描述一种存在于人的主观体验、现状、当下、个体价值的状态。这两种真实性的分离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文化遗产领域和旅游领域真实性概念融合的理论困难。要突破既有研究的局限最终实现两者的融合,需要对文化遗产和旅游两个领域中的真实性进行反思和再概念化。

三、融合:基于参与者体验的主观真实性

虽然与旅游研究中的真实性相比,文化遗产领域中的真实性理论创新较慢,但是文化遗产领域对于真实性的反思一直在持续。一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1990年代以来开始反思《威尼斯宪章》提出的真实性的弊端,在1994年《奈良真实性文件》中对真实性进行了再定义[⑤]。另一方面,随着遗产思辨研究的兴起,国际遗产学者开始意识到真实性不能脱离人的参与而独立存在,提出应该考虑文化遗产本体和人之间互动协商形成的真实性(例如 Holtorf, 2013),以及人、地方和物体三者之间互动关系中形成的真实性(例如Jones等,2017)。这些讨论实际上开始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体验引入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概念之中,为文化遗产本体的真实性和人的体验真实性的融合指出了有价值的方向。

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中,非遗旅游是真实性理论创新最为可能的一个突破口。基于遗产思辨研究视角,结合丽江文化遗产旅游田野调查的成果,我在国际学术界首先提出了“主观真实性”(Subjective Authenticity)的概念(2018年),用来描述非遗实践者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中实现自我价值和人际间价值的能力。丽江是中国文化遗产旅游发展最为典型的地方,丰富的非遗旅游元素几乎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所有方面。对这些非遗旅游项目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体验的研究,显示出非遗实践者可以在旅游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观真实性去实现非遗的当代价值。具体来说,非遗实践者(或者传承人)主动参与文化旅游开发与运作,以自己掌握的非遗项目为媒介,在与观众的旅游互动中逐渐实现自我和人际间的价值。在遗产思辨研究视角中,这种自我和人际间的价值便是构成遗产价值的主要方面;同时,在人(自己、当地社区、外来游客等)和遗产本体(例如物质构成、环境、物体等)之间的互动协商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整合式”的真实性(Integrated Authenticity),这个“整合式”的真实性概念便是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下的真实性理论基础。

根据前文所述,中国文化遗产话语体系中提出的真实性概念是一个来源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且偏向于物质本体、原状、过去、历史价值保护的概念。这个概念没有考虑到旅游活动中人的参与和他们的旅游体验。而在遗产思辨研究视角中,旅游活动中人的参与,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种形式,都是遗产实践者参与遗产价值构建的过程,因此,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体验都成为真实性概念的重要构成要素。另一方面,旅游研究中的真实性概念发展很快,虽然已经重视观众的体验,但是这些体验仍旧没有和文化遗产领域的真实性在理论上融合起来。“主观真实性”的提出明确了人在遗产保护过程中和旅游消费过程中的重要主导作用,以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弥合既有文化遗产旅游中的理论分歧,推动了“整合式”真实性在文化遗产领域和旅游领域的融合探索[⑥]。

结语

文化遗产旅游的分歧存在于很多层面,其中最为根本的便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中涉及到的真实性概念的矛盾。在既有的理论框架下,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旅游体验中的真实性是两个尚未融合的概念。在遗产思辨研究视角下,采用一种“以人为本”的视角,可以彰显文化遗产保护中“人”的因素,以此推动旅游体验中的真实性概念的更新,从而在人与遗产本体的互动关系中实现文化遗产旅游真实性的理论融合。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推动我们文旅融合的重要动力,人在文化遗产旅游中的需求、体验、期望是促进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创新的动力。中国有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遗产旅游在国家“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倡导下日益蓬勃发展。本文的理论阐释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导向,未来还需要更多文化遗产旅游的研究来完善现有理论,让真实性理论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得到充分讨论和再概念化,以指导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在旅游中的融合发展。

本文完整版发表于《中国文化遗产》2020年第1期,作者:苏俊杰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新理念和新方法研究》(批准号:19BMZ069)、云南大学引进人才科研项目(C176220100051)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 除了专门指出,本文使用的文化遗产泛指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②] 文化遗产的完整性(整体性)概念同样重要,但是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③] 本文仅列出在国际学界较早提出该理论概念的代表性作者,而非全部作者。

[④] 严格来说,国内外关于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功能”有多种认识,认为真实性是遗产的一种“状态”只是其中一种认识,还有的认为是遗产的一种“价值”,或者一种“条件”等。

[⑤] 虽然《奈良真实性文件》提出的真实性新理念很重要,但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的实施仍然滞后。

[⑥] “整合式”真实性是未来文化遗产真实性和旅游真实性融合后的一个泛指概念,本文的“主观真实性”虽然基于非遗旅游提出,但是其最终指向是建立“整合式”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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