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保护伊斯坦布尔宣言

2016-07-13 浏览量:

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4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通过了《世界遗产保护伊斯坦布尔宣言》,全文翻译如下:

《世界遗产保护伊斯坦布尔宣言》

世界遗产委员会第40届大会

伊斯坦布尔,2016年7月11日

 

我们,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成员们,今日于第40届大会之际在伊斯坦布尔集会,发表宣言如下:

完全认识到文化和自然遗产对人类价值、认同和记忆以及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至关重要性;

以充分的决心利用文化遗产作为对话和相互理解的力量,本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的精神,促进对共同历史的认同感和人类理性与道德的团结一致,以此作为和平的长久基石;

牢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宪章》赋予该组织的任务,即确保对世界的文献书籍、艺术作品和历史与科学遗迹的保护;

深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现行法规典章;

忆及联合国安理会和大会的相关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第2199号决议(2015年)和2253号决议;

欢迎《可持续发展2030年议程》中与文化相关的内容,其中认可并强调了文化和文化多样性对于和平与包容的社会以及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重申2015年《文化遗产波恩宣言》所做出的承诺,以加强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际保护;

欢迎2016年《恩戈罗恩戈罗宣言——保卫非洲的世界遗产,助力可持续发展》;

表达对文化遗产的破坏行径——特别是日益增长的蓄意破坏——的严重关切;

强调文化多样性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促进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因此必须加以尊重、赞美和保护;

深忧于日益增长的文物盗掘、劫掠和非法贩运,其对世界遗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还认识到有关因素对遗产的负面影响,如气候变化、环境灾害和日益增长的社会和经济压力;

重申我们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发起的“为遗产而联合起来——全球联盟运动”的承诺;

同时认识到阻碍《公约》正当实施的日益增长的限制条件,如缺乏资金和人力资源,这已威胁到世界遗产基金的可持续性;

***

邀请所有成员国以坚决的方式考虑创新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应对遗产保护不断发展的需求;

大力鼓励所有成员国以预算和预算外方式贡献资金,以确保全面而良好地实施《公约》,不再继续拖延;

提醒所有成员国认识到各自的义务,即在国家和国际层面捍卫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为这一方向而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立法措施;

呼吁成员国将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纳入各自决策过程和安全战略;

呼吁建立一个相关和重要的国际援助机制,提供更为一致的技能和资源分享途径,因为深化国际合作乃是《公约》的核心;

呼吁成员国采取由针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和修复的果断行为所支持的积极政策,特别是针对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

邀请成员国深思如何更好地促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个文化公约之间的协同一致,以及如何推进目前的合作以提升各个生物多样性公约之间的协同一致;

一致承诺促进和实施本宣言的目标。

 

                                                                                       2016年7月12日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ICOMOS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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