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世界?何以遗产?——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观察

2018-10-24 浏览量:

谁的世界?何以遗产?——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观察


燕海鸣、王珏、罗颖、解立


【会议简述】

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于2018年6月24日至7月4日在巴林王国召开。来自近120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主席由巴林王国的Haya bint Rashed AL Khalifa女士担任;报告员由匈牙利的 Anna E. Zeichner担任,五个副主席分别来自阿塞拜疆、巴西、中国、西班牙和津巴布韦。

大会开幕式于6月24日晚在巴林国家大剧院举行

21个委员国构成如下:安哥拉、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巴林、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布基纳法索、中国、古巴、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尼西亚、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挪威、圣基茨和尼维斯、西班牙、突尼斯、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津巴布韦。

大会经审议最终产生了19项新增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13项,自然遗产3项,混合遗产3项;另外,还通过了1处自然遗产扩展项目。至此,全球世界遗产总数达到1092项,分布在167个缔约国中;其中文化遗产845项,自然遗产209项,混合遗产38项。此外,委员会对41项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进行了重点审议(上会讨论),包括濒危遗产24项。最终共有1处遗产移除《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以下简称《濒危名录》),1处列入濒危,濒危遗产总数不变,依然是54处。

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提名项目贵州省的“梵净山”成功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古泉州(刺桐)史迹”在咨询机构评估建议不予列入(N)的情况下,经过多数委员国的提议,最终被发还待议(R)。至此,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3项,仍居世界第二;其中文化遗产36项,自然遗产13项,混合遗产4项。随着梵净山的成功列入,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已超过澳大利亚和美国,位列世界第一。

大会审议遗产保护状况环节涉及我国6项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曲阜孔庙、孔林、孔府,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丝绸之路:长安和天山廊道路网,大运河。其中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保护状况开放讨论,最终决议获顺利通过;其余5处决议经审议直接通过。值得祝贺的是,我国大运河作为2018年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状况三个优秀案例之一,获得了大会高度赞赏。其余两处优秀案例分别是德国卡洛林时期教堂西面建筑及科尔维城堡和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历史中心。

【会议观察】

一年一度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被习惯称作“世界遗产大会”),会议长度一般为12天左右。在近两周的时间里,21个委员国、3大咨询机构、以及作为观察国的其他《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国际遗产领域的专业人士、非政府组织代表等,针对包括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申报项目、重大议题和策略、大会议程和机制等诸多事务进行讨论。在庞杂的各类讨论中,我们可以按两条主要脉络来对大会进行观察:第一是围绕《世界遗产名录》(包括《濒危名录》)提名项目展开的讨论,这项讨论集中在主会场进行;第二是关于世界遗产未来发展的原则、概念、理念和策略等进行的探讨,这类探讨既在主会场展开,又同时以“边会”的模式进行。

如果按照这两个脉络对大会进行解读,我们会发现世界遗产正在呈现出一种危机与希望共存的现状。危机指的是在围绕提名项目进行的讨论中,分歧和争议日趋明显,世界遗产委员会和咨询机构之间的鸿沟在不断加大,大部分与当事国意愿不符的咨询机构评估结论都被委员会推翻,《世界遗产名录》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质疑。而希望则体现在有关世界遗产未来发展原则和理念的讨论表现出与时俱进和自我反思的特点,使世界遗产事业得以延续的基础仍旧坚实。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多年来参与、观察世界遗产大会,对于世界遗产近年来面临的诸多挑战,能够客观、思辨地去理解其背后的原因,及其所表现出的意义。本文将对此次大会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解读,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遗产政治”,以今年三个提名项目——沙特阿拉伯艾尔阿萨(Al-Ahsa)绿洲、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为例,对其审议环节中委员国和咨询机构的意见分歧进行呈现和解读,探讨应该如何理解建议和决议结果的差异,分析委员会和咨询机构各自的立场和策略,并反思这背后的制度成因。

第二部分探讨“理念”,我们将以本次大会上涉及的三个主要概念——自然-文化融合、可持续、记忆遗址为切入点,探讨支撑世界遗产生命力的、不断涌现的概念、议题、理论的话语焦点对于这项事业的意义。我们提出,世界遗产的话语权不仅体现在针对名录更新事务上的政治主导力,更体现在概念和议题上的影响力,这是一个国家在世界遗产舞台上发挥持续和正面影响的关键。

在文本最后,我们在反思的同时,也要考虑世界遗产作为UNESCO的旗舰项目,在以往巨大成功的基础上应走向何方?应该以何种态度去思考和面对它的未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罗斯勒女士


一、谁的世界?围绕“名录”的专业与政治较量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三大咨询机构——ICOMOS、IUCN、ICCROM做出的专业评估结论,近年来屡屡被由部分缔约国所构成的委员会推翻。总体趋势上来看,不仅是世界遗产提名项目,针对现有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做出的评估建议,尤其是那些会导致遗产列入“濒危名录”乃至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的建议,也每每被委员会以各种理由摒弃。

最为明显的分歧存在于提名项目审议环节。关于咨询机构的建议和最终决议之间的差异,用数据的形式可以得到最直观的呈现。在20世纪,这种分歧只是小规模的,但此后,尤其是2010年后,分歧逐步扩大。我们回顾了自1978年以来,历次大会上最终得以列入的文化遗产项目中,最初评估意见不是第一档(列入)的项目的数量,以及这些项目数量占最终列入文化遗产项目的比例。我们将每年最终列入的文化遗产数量变量为a,其中原始评估意见不是第一档的数量为b,那么b/a,即比例c。下表列出了四个时代的b以及c的发展趋势:

年代

b

c

1978-1989

1.17

8.3%

1990-1999

1.4

5.7%

2000-2009

3.64

17.8%

2010-2018

7.13

40.1%

b: 非“列入”变为“列入”项目平均数

c: 非“列入”变为“列入”占总“列入”的比例

上表显示出一个非常显著的趋势:20世纪,绝大多数的列入项目都是来自于最初ICOMOS给出的评估结论。在21世纪初,这个比例有所下降,但也超过五分之四。但近十年来,这个数字骤降,仅有六成左右。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四成的最终列入项目是由其他档次的评估结论抬升而来。这个数字中还没有显示出的一点是,2010年代以来,包括本届在内,已经有5个项目从评估结论最末一档“不予列入”直接抬升为“列入”。

在此列举的三个案例,分别代表了世界遗产所面临的三个状况——列入遗产名录、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从遗产名录中除名。我们看到,将一项遗产列入遗产名录,并使其保留在名录当中,避免进入濒危名录甚至从遗产名录中除名,已经成为缔约国普遍坚守的政治诉求。


(一)列入——沙特阿拉伯艾尔阿萨(Al-Ahsa)绿洲

在本次大会所有提名项目的审议结果中,最具历史性的“突破”是沙特阿拉伯的艾尔阿萨绿洲——不断进化的文化景观。该项目成为了第一项评估“不予列入”,经审议以非濒危的形式直接“列入”的世界遗产。

艾尔阿萨绿洲位于阿拉伯东部半岛,申报类型为文化景观。其申报要素包括花园,运河,泉水,水井,排水湖,以及历史建筑,城市设施考古遗址。在价值阐述中,缔约国认为这些遗址代表了海湾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现在持续人类定居的痕迹,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典范。

但是,ICOMOS强调,根据《操作指南》,与该项目能够对应的一类文化景观指的是evolved类型,既历史中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景观;并不是evolving类型——仍在变化的景观。艾尔阿萨绿洲在历史的不断变化演进中,虽然具有自公元3-4世纪就有人类居住的证据,但传统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被现代灌溉设施所替换,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被市场经济所取代,承载遗产价值的传统文明、方法和面貌,并没有在今天的绿洲中得以体现,而且城市扩张对于人和自然互动的关系已经带来了破坏。ICOMOS还指出,类似的绿洲在阿拉伯地区有很多,这一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难以得到有效证明。综上所述,ICOMOS建议不予列入。

在今年之前的世界遗产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次在咨询机构给出“不予列入”的建议后直接变更为“列入”的遗产,但这三次都有其特殊的背景。2012年,巴勒斯坦“耶稣诞生地:伯利恒主诞堂和朝圣线路”被ICOMOS建议“不列入”,在大会上临时提出要求以濒危之名强行列入,经过秘密投票,按紧急列入方式直接列入濒危名单。2014年和2017年,巴勒斯坦故技重施,其“南耶路撒冷Battir橄榄与葡萄园文化景观”和“希伯伦老城”两个项目都在审议当年才递交文件,要求按紧急列入流程进行操作,于当年即上会讨论。虽然ICOMOS的评估意见都是不予列入,但在大会上经过秘密投票,直接列入《濒危名录》。

对比此前三项巴勒斯坦的项目,艾尔阿萨绿洲显然并不具备以濒危的名义强行列入的可能。但作为历史上首例以“不予列入”的建议上会讨论谋求“列入”的申遗项目,沙特方面有备而来,准备了各种反驳ICOMOS的口径,借由一众委员国之口相继抛出。

首先是从概念层面对文化景观予以重新界定。科威特代表认为,对于这类非典型的文化景观,不能仅在既有的文化景观范畴里去理解,还要看到绿洲为这里的人们提供持续发展的必须的水资源,使得他们在恶劣的气候下生存了两千多年,并发展出丰富的文化。因此,尽管这个文化景观并不典型,但不能否认其突出普遍价值。科威特的意见实际上是在现有的《操作指南》框架下进行了突破。随后,布基纳法索、巴林、中国等代表强调了这处文化景观在人类历史演进过程中的独特意义——在沙漠、山脉和海洋的交汇之处发展出独特的文化,展现出人类不断适应自然的能力。

其次是从其类型的特殊性中去打“情感牌”,古巴和巴西的代表指出,这一类绿洲文化景观,属于世界遗产名录中“稀有”的类型,本着让名录更加平衡的目标,应该列入。最后,由于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国表态支持列入,该项目得以直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借助外交手段,形成多国利益同盟,推翻咨询机构的意见而强行列入遗产名录,是近年来世界遗产领域最令人忧虑的变化趋势。此举严重背离了世界遗产的初衷。当我们回顾世界遗产事业形成的历史,会发现最初动议和实践《公约》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的政坛和学术界人士,所基于的理念是全世界共同建立一种牢固机制,去保护那些对于全人类的过去和未来具有特殊意义的遗产。当本国由于种种原因无力维护而使遗产面临危机时,该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有效化解危机,保全遗产。例如埃及的阿布辛贝神庙,由于阿斯旺水坝建设即将被淹没,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对其实施抬升处理,保全了这处杰出的建筑遗产。评判世界遗产最核心的概念是其所应具备的“突出普遍价值”,即对整个人类社会具有广泛而特殊重要意义的遗产价值,这类遗产如果遭到损害,将是无法挽回的全人类的损失,因此应该举全球之力去守护它们。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遗产是纯粹属于全人类的,它们必然是首先属于某个群体、某个族群、某个国家。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这些群体、族群和国家必然会力推符合自己利益的遗产申遗,以让自己的遗产成为“全人类”的遗产,让自己的文化获得普世的价值,从而确立自己在人类文明历史中的独特地位,进而在未来发挥更大的文化影响力。如此一来,“突出普遍价值”不仅作为评判遗产的标准,同时也成为遗产的一个光环,拥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获得了相比其他遗产的更高地位和更优先获得关注和保护的资格。在这样的进程中,“最重要的”逐步演变为了“最荣耀的”,世界遗产大会也成为一年一度的角斗场,挑动各国的敏感神经,各国不仅要靠遗产价值说话,还会暗地进行政治、经济乃至宗教角力。

造成这样的结果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世界遗产项目的地理基础是缔约国,在这样的基础上,必然会造成国与国之间互相攀比的现象。1994年,面对欧美遗产占主流的情况,世界遗产确定了“全球战略”,向非欧美地区倾斜;并在21世纪初开始不断修正《操作指南》,将每个缔约国申报项目数量严格控制,在今天每个国家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过,严格来说,这种试图“平衡”各国、各大洲遗产数量的行动本质上也是对世界遗产初衷的某种背离。因为人类文明各版块的发展快慢有所差异,某一地区遗产数量更多,是历史发展的客观产物,通过搞平衡的手段去人为控制,也是对从“最重要”转变为“最荣耀”的评判标准异化结果的一种默认。

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如此,“全球战略”也没有实现其初衷。在今年的大会上,世界遗产中心自我反思到,20多年的全球战略并没有扭转欧美遗产占主流的大势。在我们看来,非但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反倒加剧了遗产大国之间的非理性竞争,助长了不择手段申遗的行为。因为每年名额有限,确保入围项目的成功率,保证本国名录遗产数量的稳步增长,已成为缔约国参加大会的首要任务。


(二)濒危——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

本次大会共上会审议了16项世界遗产保存状况,其中包括11项文化遗产,4项自然遗产和1项混合遗产。最终,肯尼亚图尔卡纳湖国家公园(自然遗产)项目按照IUCN评估建议列入《濒危名录》,尼泊尔的加德满都谷地、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古堡和沙拉马尔花园列入《濒危名录》的决议草案并没有被委员国所采纳。

关于《濒危名录》,在《公约》中有明确界定:“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首先要具备世界遗产的资格,同时面临被毁坏的危险…… 有濒危遗产的国家、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或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中心可以提出对濒危遗产的援助申请。”设立《濒危名录》的目的是让国际社会更多关注,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那么,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这种亟需国际援助的遗产地,反倒采取了拒绝列入《濒危名录》的态度,这应该如何去理解?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濒危名录》在今天已经被许多国家认为是一种惩罚措施,令当事国“蒙羞”。2015年4月遭受地震后,加德满都谷地已经连续四届大会被建议列入濒危,但每一次都以不同理由被委员会驳回,背后彰显的是作为缔约国尼泊尔自身的意愿。该遗产地21世纪以来曾经历过5次反应性监测,时间分别是2003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2015年之后的两次反应性监测主要针对的是震后恢复问题。今年的评估意见中,ICOMOS认为该遗产地震重建过程中,由于不正确的工艺和材料的使用,使得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遭受了二次破坏,缔约国在控制和协调恢复工作中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需要获得更多来自国际社会的支持;为引入更多保护和援助资源,建议将其纳入《濒危名录》。

站在尼泊尔立场的一些委员国,则通过两条理由来反驳ICOMOS的建议。第一条理由是应激励而不是惩罚。委员国认为,应该以积极、鼓励的方式去引导缔约国更好做好遗产的恢复工作,而不是简单地以列入濒危的方式对其进行惩罚。这种视濒危为“惩罚”的意识在近几届大会上非常明显。回顾加德满都谷地第一次被讨论列入濒危的2015年,当时不列入的理由便是:缔约国遭受的是天灾而非人祸,应该以激励态度为主。而在本次大会上,在一些保护状况出现问题的遗产地的最终决议上,原本按照既往惯例撰写的——如果遗产得不到有效保护,不排除未来列入《濒危名录》——之类的表述,被委员会认定为一种“恐吓”。

虽然此前的大会对于濒危遗产的列入已经非常谨慎,但本次会议上大规模删除上述惯例表述的作法,将对《濒危名录》曲解和误读进一步推向极端。另外,也出现了将决议草案中关于采用国际合作援助当事国的有关表述删除的提议,尽管这是遵从尼泊尔自身意愿的声援,但对于一个明显需要各方支持帮助恢复的重要遗产,而且在中国等国家也已经开始对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开展了一系列国际援助的情况下,把“国际合作援助”等最体现《公约》核心精神的表述删除,令人感到困惑和无奈。

委员国采用的第二条理由是质疑《濒危名录》本身的效果。他们指出,即使列入了《濒危名录》也并不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的援助。一些非洲国家纷纷拿自己的大洲举例,说明非洲有不少遗产已经列入了濒危名录十年以上,但状况并没有实质改观。既然《濒危名录》的意义是让更多人关注和援助遗产的保护,那么目前的状况反而揭示出这项设计并没有实现其目的。况且,有的委员国指出,列入《濒危名录》反而会令缔约国蒙羞,更对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收入的降低会进一步导致遗产保护经费受到限制,列入濒危反倒令遗产地得不偿失。在2017年关于加德满都谷地的决议时,将列入濒危的提议驳回的主要理由之一便是——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上述关于《濒危名录》实施效果的批评,揭示了目前世界遗产体系的一个困境——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是否具备足够能力支持濒危的遗产地?无论是从经费上还是人力、物力方面,随着世界遗产地数量的增多,现有的国际援助力量显得越发有限。曾经成功的集中力量开展柬埔寨吴哥古迹保护修复的行动模式,很难在所有濒危遗产地推广。这就导致了“濒危”越来越表现为一种遗产地的身份符号,并不能从中获得实际益处。


(三)除名——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

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2000年成为世界遗产。顾名思义,作为“历史中心”,其突出普遍价值不仅在于历史建筑单体、建筑群,也同样包括历史街区肌理。因此,建筑和街区肌理共同构成了这项世界遗产的灵魂,缺一不可。咨询机构也是根据这一原则,在进行了反应性监测之后,发现古城内约70公顷,30%区域的历史格局已经遭到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而这一区域恰恰是支撑其突出普遍价值的最核心环节。

鉴于缔约国的大规模建设行为已对遗产造成破坏,从第39届开始连续三届大会的决议都对该项目提出了严肃警告,2016年该遗产列入《濒危名录》。但已经遭到破坏的遗产无法挽回。另外,即使暂时停止了已经大规模进行的建设活动,但缔约国仍然没有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遗产在未来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根据《操作指南》,当世界遗产“严重受损,丧失了其作为世界遗产的决定性特征”时,应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ICOMOS认为,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的遗产价值已经严重受损,其世界遗产的决定性特征已经无法挽回,建议除名。

除名的建议遭到了多数委员国的反对。委员国采取的策略是否定咨询机构的专业性,具体方式是在专业概念上做文章,逻辑重点聚焦在遭到破坏的遗产的百分比。当事国乌兹别克斯坦对于遭到破坏的遗产所占百分比提出质疑,他们强调只有10%的建筑被拆除,其余90%的仍然保存。委员会不少国家便以此数据作为基础,阿塞拜疆引领其他委员国表示:10%仅是一个很小的数量,不足以认定其突出普遍价值遭到了破坏。这种以所谓专业逻辑来驳斥专业的做法,也充斥着其后的会议进程。

如果仔细分析,委员会对于ICOMOS建议的驳斥存在两个逻辑漏洞。第一,ICOMOS提出的30%并非建筑的破坏,而是包括建筑和街道肌理在内的区域。作为一个以“历史中心”而非“历史建筑群”命名的遗产,其价值基础应是区域,而不仅仅是建筑本身。第二,百分比是否可以作为判定价值丧失的标准?众所周知,世界遗产价值是由遗产要素所构成,一旦某个遗产要素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坏,意味着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都已消失,与这个要素占据这项遗产的百分之几无关。如果按照乌兹别克这个案例的逻辑,依照遭到破坏的要素占据整个遗产面积的百分比来判断,那么2009年被除名的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文化景观,导致其除名的原因——座跨河大桥,又能占据整个沿途18公里的遗产范围的百分之多少呢?恐怕纯按面积计算,0.1%都不到。

ICOMOS阐述“乌兹别克斯坦沙赫利苏伯兹历史中心”保护状况报告

但是,根据制度安排,委员会的逻辑就是最终的逻辑。名义上委员会和咨询机构的对话,实则基本无对话可言,因为对话的一方便是决策者。最终,多数委员国认为,ICOMOS给出的理由不足以认定该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不可挽回,决定给乌兹别克斯坦更长时间来采取措施,探索价值载体恢复的所有可能性措施,论证突出普遍价值是否可以通过重大边界调整得以恢复。我们认为,这种对存在过失的缔约国丧失原则的维护势必进一步助长其今后在世界遗产保护区划内为所欲为的胆气,给其他国家起到负面示范作用。


(四)小结:关于政治与专业分歧的探讨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运行到今天,世界遗产事业已经逐渐偏离最初设定的轨道,从强调属于全人类的遗产应该由全球来共同保护,转变为了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文化领域话语权的争夺;从强调客观、专业、公正,转变为与专业无关的政治考量;从以列入濒危来获取更多关注和援助,转变为了将其视作惩罚和羞辱。

我们可以理解这背后的政治考量。毕竟遭到世界遗产名录除名对众多国家而言都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情,必然要通过一些途径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当今的世界遗产体系中,地缘政治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变量。从地缘政治角度而言,阿拉伯、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国家的集体意识更强,尤其是这些国家又往往会因“反抗欧美‘文化霸权’”的缘由共同团结在一起。对其而言,ICOMOS等国际咨询机构背后或多或少象征着某种欧美霸权主义的延伸,也就导致了近年来这些地区的国家集体抱团支持某一项目,反对咨询机构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种充满政治色彩的结果,却也恰恰源自于世界遗产自身与生俱来的制度设计。由专业性机构组成的咨询方,和由政治性的委员国构成的决策方,本身诉求的焦点就大不相同,分歧一旦出现,便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世界遗产体系至今已经延续了46年,各类制度设计无不在努力趋向科学、完善,力求在委员国和咨询机构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的平衡。由于委员会构成保持不断的滚动更新,而咨询机构也随着内部新老面孔的交替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导向,因此,二者间的磨合会永远持续下去。咨询机构尤其要保持警醒,时常对自身的专业性进行监督和反思,避免其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对垄断特征而丧失公正和客观性。

必须看到,尽管始终坚持评估过程中的中立与非政治色彩,咨询机构在评估遗产项目时相对不透明的机制,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缺乏与缔约国沟通的模式,使其专业性受到了质疑。另外,因为近年来对于世界遗产的核心概念不断扩展,诸如文化景观、文化线路、工业遗产等新型遗产,无论是在理论基础还是操作方法上都相比传统的如建筑、建筑群、遗址等学科基础相对完整的类型有所差距,也导致了审议这类项目时,咨询机构本身的专业素养和标准都难免有所欠缺,发生了不能一视同仁的现象。尤其是在评估意见中出现的对项目的误读和内在逻辑错误,比如今年ICOMOS在评估泉州项目时,竟然出现了把申遗文件中论述的价值标准张冠李戴的低级失误,更令咨询机构的专业能力遭人质疑。此外,近年来过于强调新型遗产(甚至是某一特定主题的传统类型遗产)主题研究的作用,将其成果前置为新型遗产列入遗产名录的必要条件,显然过于霸道,因此引发的诟病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当然,咨询机构在世界遗产体系中的角色,却也远不是评估遗产项目那么简单。作为最权威的遗产领域专业力量,咨询机构所主导的关于世界遗产理论和方法的议题探讨,是其多年来得以保持自身重要性的另一个关键。这些议题的讨论,显示着世界遗产在发展演进过程中不断调整自我的韧性。


二、何以遗产?从“议题”看世界遗产的生命力

每次世界遗产大会,似乎是两个维度共存的会议。主会场里,是委员国在各自的政治和文化考量下,与世界遗产中心、咨询机构进行的三方互动;主会场之外,则主要是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在遗产专业领域的一次学术盛会。两个维度的活动并行不悖,在主会场感到“挫败”的咨询机构,在场外的“边会”和各种活动中又能重新焕发活力,面对国际遗产事业的各种议题和趋势挥斥方遒。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边会(side event),各个组织介绍自己在世界遗产各领域的新近发展和理念探讨。边会不仅是正式议程的补充,更是能够体现出世界遗产作为一项事业的发展脉络和趋势,一些新的理念、方法、研究成果,往往首先借助边会讨论,最终完善并成为世界遗产事业的重要组成。

本次大会上,有两个在议题上的显著关键点,一是超越,超越遗产本身的概念局限,将遗产与其他概念和社会事务相融合,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文化和自然概念的融合,以及对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调。二是反思,以“记忆遗址”作为切入,全面开启关于负面遗产如何阐释的探讨。上述这些关键词不仅体现出世界遗产的发展趋势,也意味着中国学者应该在未来密切跟进,力争在话语构建中占据一席之地。


(一)概念的超越——遗产内涵的扩展

1、文化-自然融合

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二元区分,一向是众多学者诟病世界遗产之处。为了弥合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区隔,IUCN和ICOMOS两大咨询机构于2013年开始联手,推出了“联合实践”计划(Connecting Practice)。在本次大会上,专门召开了关于联合实践项目的边会,会上介绍了自2013年IUCN和ICOMOS合作以来开展的实践活动。该项目截止目前共分为三个阶段:I期(2013年-2015年)共选取了俄罗斯的阿尔泰金山、蒙古的阿尔泰山脉岩画群、埃塞俄比亚孔索文化景观和墨西哥的圣卡安生态保护区四处遗产地进行实践;II期(2015-2017年)在匈牙利的霍尔托巴吉国家公园和南非的马罗提-德拉肯斯堡公园开展。在总结前两期实践的基础上,2018-2020年期间进行的第III期实践中,IUCN和ICOMOS将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全球重要农业遗产项目(GIHAS)合作,选择全球4处重要的农业文化景观作为对象。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推动下,我国的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已经被推荐为第III期实践的遗产地。

自然与文化的联合,可谓众望所归,并非仅仅机构或议题上的融合,更是能够有效应对遗产在近年来所面临的新的挑战——比如气候变化。本次大会期间,ICOMOS发起筹备的“气候变化与遗产”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巴林国家博物馆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15各国家的20多位专家,分属于IUCN、ICOMOS和ICCROM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ICOMOS,中国ICOMOS会员、敦煌研究院的苏伯民研究员作为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工作组旨在关注气候变化对遗产价值的影响,帮助缔约国实施恰当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遗产的冲击。工作组的目标是起草一份操作指南,帮助各缔约国注重气候变化和应对这种变化对遗产的冲击。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各国的专家分别做了气候变化对本地遗产所造成的影响,列举了气候变化对遗产所造成的风险和危害。

“提高自然与文化联合的认知--能力建设的作用”主题边会

2、可持续

可持续是一个颇具张力的话题。人们越发认识到,遗产保护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大会上这个议题也贯穿始终。ICCROM专门为一本可持续发展的新著——《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世界遗产管理的新方向》召开边会发布推介。该书由Peter Bille Larsen和William Logan两位教授主笔,收集了18篇相关文章,以四个章节呈现了自2015年大会以来,国际社会全面接受“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过程的思考和案例分析。ICCROM的Joseph King作为边会主持,再次强调了可持续发展不能简单化约为“经济的可持续”,而是应该包含环境的、社会的、人的可持续。

另一个关于可持续的边会是由世界遗产中心主办的——世界遗产与可持续旅游。边会指出,拥有可持续旅游规划和管理,可以使遗产管理者有效掌控遗产旅游的路径,避免失序。但遗产的管理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需要集体共同应对变化,需要探索有效的统筹和管理模式,需要发展共同的价值和责任……因此,为了更好指导世界遗产地的管理者,使其能积极主动、有预见性地管理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使越来越多的世界遗产地良性发展,世界遗产中心于2014年发布了《世界遗产可持续旅游工作手册》。为了更好地让人了解该“工作手册”的使用效果,边会还介绍了中国、南非、芬兰等地可持续旅游的经验。

《世界遗产可持续旅游工作手册》

(二)历史的反思——记忆遗址

在世界遗产的政治意义高度提升的今天,战争相关的遗产是否、如何成为世界遗产,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议题。由于这类遗产往往具有较大争议性,如何在议题设置和解读方面占据话语权,无疑也成为缔约国谋求国际政治地位的一个重要手段。

今年早些时候,ICOMOS发布了《关于评估近代战争记忆遗址申报世界遗产提名的讨论报告》,讨论与战争有关的遗产的申报标准与阐释方法。“报告”坦诚承认处理这类遗产时的困惑:“如果承认历史从来不是中立的,那么战争同样不是——有胜有败,对于与负面记忆有关的记述也会有所偏颇。难道要让《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给近代战争中胜利者歌功颂德以及展示胜利者视角的工具?”“报告”列举了目前在世界遗产名录和预备名录中的记忆遗址。截至目前,有三处近代战争记忆遗址入选世界遗产—— 1979年入选的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1996年入选的日本广岛和平纪念公园,以及2010年入选的比基尼环礁核试验地。本次大会专门有一项边会的主题便是记忆遗址,介绍了近年来咨询机构在这个话题上开展的研究和阶段性成果。

主会场内,这个议题也成为了委员国议论的焦点之一。比利时和法共同申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墓葬和纪念地(西线)”被建议推迟审议。申报的缔约国认为,这项遗产能够对在战斗中死亡的人进行共同记忆,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埋葬和纪念场所,作为集体记忆的承载,象征着和平与和解。但是,决议草案明确要求,在此类遗产申遗前,必须“全面反思是否以及如何处理与最近的冲突或其他负面的、造成不合或分裂的记忆相关的、可能与《世界遗产公约》的目标和范围相关的遗产问题。”决议结果为“推迟审议”,直到这个议题大家形成共识。

在讨论时,澳大利亚对于“推迟审议”提出异议,他们用了unhappy limbo(令人不悦的待定状态)这个词,形容推迟的决议给当事国——法国、比利时带来的心理层面影响。澳大利亚提出,应该将这个案例“退推迟申报”,即第三档,既能回应全面梳理这类遗产如何呈现历史的要求,又不必对这个项目造成一种不上不下的难堪状态。澳方的理由是,至少“推迟申报”也算是让这个议题进入到了世界遗产的视野,否则就是有摒弃不顾之感。不过,以挪威为代表的欧洲三国——挪威、匈牙利、西班牙,则力挺推迟审议的决定。最终,澳大利亚孤军奋战,最终放弃。

如果把视野放宽,会发现这一轮欧洲三国和澳大利亚的争论颇为值得玩味。作为一战战胜国,法国和比利时属于一战的同一阵营,且最终战胜,澳大利亚作为另一个战胜国英国的附属国,同法国、比利时应属同一阵营。战胜国力求将阵亡将士墓地列入遗产,而战败国如何在这项遗产的阐释中体现?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另一方,匈牙利在一战中属于奥匈帝国,是战败的一方,当然认为这项遗产的列入推迟是上策;挪威、西班牙是中立国,也认为在策略厘清之前,不宜过早对一项战争遗产的记忆下定论。这也就有了上面的分歧。

“记忆遗址与世界遗产”主题边会宣传页

(三)小结:中国应充分介入议题设置与研究

一战是没有所谓正义或邪恶阵营的,双方皆是为了争夺殖民地而开火,因此,对于这种遗产的纪念和记忆的解读,谨慎不失为一种上策。在尊重欧洲三国决定的同时,更要看到,战争的记忆已经成为了世界遗产这个政治战场争夺的对象,中国不应在这个战场上失语。如果单就这个项目而言,理想的态度是支持澳大利亚的建议,赞赏法国、比利时为这一巨大的系列跨国申报项目所做的协调和努力,并对这一项目表现出关注。毕竟,一战中也有中国劳工在欧洲战场牺牲。涉及战争记忆的遗产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它的社会意义,应该加强相关研究。

如果跳出这个项目,中国更应该在记忆遗址这个议题上发挥作用。比如七三一遗址,作为一项战争遗迹,其价值如何能够展示、传播给后世,世界遗产的平台至关重要。对于战争历史尤其是二战历史的解读,在世界遗产领域已经在日本广岛和平纪念公园的片面阐释下,产生了一定的扭曲。这个时候,更应该积极参与到ICOMOS等机构正在进行的主题研究中,发出中国声音。

除了记忆遗址之外,中国也应该在上面提到的文化-自然结合、可持续等议题上深度介入。在世界遗产平台上,获取地位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政治操作,以委员国的角色和权利,团结更多委员国,在大会上博取支持和话语权。但这种政治操作可持续性不可预估,可能随着卸任委员国或是其他委员国的变动而变化。另一种是认真夯实专业基础,在重要的概念、议题、理念上始终把握时代发展趋势,成为世界遗产理论和话语领域的领袖。比如日本在“非物质遗产”这一概念上的推动和独特贡献,使其成为在遗产领域掌握重要话语权的国家之一,在业务层面受到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们相信,掌握概念,引领理念的国家,永远不会在世界遗产的舞台上缺席。中国理应介入重要的专业议题,以更专业的姿态和实力,去竞争世界遗产的话语平台


三、世界遗产的未来


在前文中,我们回顾了本次遗产大会上呈现出的总体面貌:在巨大的成功光环笼罩下,世界遗产体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那么,这些挑战是否动摇了世界遗产的根基?应对这些挑战,世界遗产委员会、缔约国、咨询机构和所有从业者,又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策略?世界遗产的未来在哪里?我们提出几个关键词:初心、形象、变革。


(一)重新认识世界遗产的“初心”

如果每个国家都能够保护利用好自己的遗产,世界遗产最初可能根本不会出现。这项事业之所以能够为人所认可和尊崇,最大的魅力便是其跨越了国界和文明,将全球的力量和资源结合在一起。在这个“初心”的精神指引下,世界遗产不应成为国家竞争甚至冲突的对象,更不应成为某些国家拒绝国际援助和介入的理由。

缔约国的初心: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一个国家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意味着未来对遗产的保护不仅要对本国负责,更要对全人类负责。更多的遗产,带来的是更大的责任。从这个角度而言,控制每年增加的遗产数量,将更多关注力聚焦在保护本身,是世界遗产中心这些年做出的一个正确决策,也是未来多年内应该遵循的原则。

咨询机构的初心:尊重专业,是世界遗产得以立身的根本。这项事业最初是由专业人士提议、践行并且促成的。我们不反对缔约国根据自己的政治诉求在大会上根据制度设计行使自身的权利,但这项权利如果失去了对专业的基本敬畏,那么这个体系沦为政治工具的命运便不可避免。因此,如何在政治和专业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是未来世界遗产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重新审视世界遗产与国家形象的关系

世界遗产关乎国家形象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数量越多形象越好。近几届世界遗产大会有一个现象:广受赞誉的项目,不是通过做委员国工作得以列入的项目,而是承认自身在遗产研究和保护管理方面的不足,自觉回撤申报,甚至是在获咨询机构认可后自己主动要求暂缓列入的项目。可见,从客观上讲,各国对于公约精神的理解是到位的,因为这本身并无难度,但在事关本国项目和利益时,采取何种行径则又另当别论了。

本届大会上,捷克的项目扎泰茨—啤酒花镇在获得ICOMOS推迟列入的评价后,在大会上表态,将尊重咨询机构的意见,认真吸取建议,完善申报材料,以期待今后以更高的水平列入。捷克的表态获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而本次大会的东道主巴林的——采珠:岛屿经济的见证,在2011年的大会上也曾做此表率,当时在埃及等国建议列入的情况下,巴林主动表示该项目尚未达到列入标准,需要提交补充材料,赢得了会场内经久不息的掌声。上述做法都大大提升了缔约国的国家形象。2016年的大会上也有类似的案例,加拿大的混合遗产Pimachiowin Aki,在被IUCN和ICOMOS共同推荐列入的情况下,加拿大认为该项目还没有获得当地原住民社区的全面支持,要求推迟列入。两年来,通过不断沟通,当地的原著族群作为共同管理这项遗产的相关者,对于遗产的价值和保护达成了共识,遗产的管理也由政府和当地人共同参与。在解决了上述事项之后,今年大会上该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并由原住民代表上台致辞,博得国际遗产领域的一致赞赏,令现场传递出难得的强烈正能量。

巴林世界遗产---采珠:岛屿经济的见证

不过,主动退出带来的并非全部是正面的形象。这次大会的项目罗马尼亚的罗西亚蒙大拿矿业景观项目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代。作为欧洲储量最大的金矿,也是重要的遗产地,ICOMOS评估该项目正面临遭到大规模开采而被破坏的危险,强烈建议以列入世界遗产的方式加以保护。但是,因为已经有矿业公司和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对该矿进行开采,如果列入遗产,则会因需要保护的原因导致该开采项目不得不终止,矿业公司将政府告上了国际法庭,政府则为了避免高额赔偿,要求将原本推荐为列入的罗西亚蒙大拿改为补报材料(referral)。委员会再一次“尊重”了缔约国的意愿。

诚然,更多遗产的列入,能够表现出国家的实力。而有时候,主动退一步,反而更加彰显文化自信。真正决定国家形象的,应该是这个国家在世界遗产事务上,对议题的领导力,对保护技术方法的持续力,以及在国际援助上的渗透力。在世界遗产的舞台上,老牌欧美国家(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对于新的议题和理念的探讨保证了其行业引领的地位;北欧诸国(挪威、瑞士等)素来以坚持专业、客观的刚正形象立足;日本在非遗概念传播上的领导力,以及在国际援助上的全面影响,更是成为了东方国家在这一领域的代表。与之相比,中国的世界遗产国际形象是什么?申遗成功率固然是一方面,但还远远不够。


(三)以开放的心态迎接变革

世界遗产体系最大的挑战是公信力的下降。更多的遗产,更大的分歧,更复杂的环境,使得曾经风光无限的世界遗产遭受了重大的挑战。正如上文所言,这种挑战其实源于世界遗产自身制度的设计——在专业和政治间寻求平衡。那么,面对挑战,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塑造这个体系,让专业咨询机构的评价过程与缔约国的诉求更有效的结合?让两者之间更顺畅的沟通?是否应该引入更多的咨询机构?我们是否能够接受变革?

第一,应该接受世界遗产“政治化”的现实。世界遗产最大的基础,是其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一跨国政府间组织的角色。这是不可更改的现实。而只要其存在于这一组织旗下一天,它必然摆脱不了国际政治的影响。因此,与其哀叹世界遗产成为政治工具,不如正视这一现状。

但是,政治化不等于必须搞平衡,应重新审视“全球战略”的得失和必要性。1994年“全球战略”实施以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世界遗产分布格局。限制申报数量的做法,也没有限制住遗产大国申报更多的遗产项目。况且,世界遗产名录的公信力,随着为了搞平衡而放水一些并不符合标准的遗产的增多,会遭到更多质疑。

第二,引入更多咨询机构并不现实。此次大会上“诟病”咨询机构评估不专业的声音,往往忽略了一个背景:ICOMOS作为一个中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为了恪守专业性和中立非政治的形象,从不从缔约国获得经费,其评估世界遗产项目的经费来源是世界遗产中心。设想如果引入更多咨询机构进行竞争,经费渠道必然依旧是世界遗产中心,这会令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财政出现更多负担。而如果新的咨询机构获得缔约国的经费,那整个评估系统多年来建立的公正性则会迅速崩塌。

同时,泛泛而谈的“加强沟通”也只是一种修辞手法,缔约国如果追求的只是于其有利的结果,在角色和根本利益完全不同的背景下,专业机构与前者再多的所谓沟通也毫无意义。因此,相比加强沟通,专业咨询机构更应该做的,反倒是更加坚守其专业性和客观性的精神,不为缔约国所影响。

第三,要变革。要对咨询机构的评估流程进行变革。考虑到委员国对专业机构评估机制的不信任,或可改进评估流程,使其更公开。比如公布每一个遗产项目审议环节的关键信息,或在讨论后采用匿名投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等。更要对委员会进行改革。或可以对咨询机构建议的修正施行更严格规范,甚至一票否决制;或给予观察国或世界遗产中心更多权力,以制衡委员会。

我们不应抗拒变革。当我们回顾世界遗产的进程,会发现除了这个制度及最核心的突出普遍价值的概念之外,今天我们所常用的一些主要概念:真实性、完整性、缓冲区、遗产监测都是不断演化发展而来的;而诸如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遗产类型,也是随着认识的扩展而提出的概念。因此,世界遗产体系自始至今一直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体系。它总是在需要调整的时候,找到应对的方向,并因此不断进步。也正因为如此,世界遗产才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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