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第二轮通知

2015-07-06 浏览量: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工作的

第二轮通知

 

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帮助参加考核的人员备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标准化试题,题型分为正误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答题采用答题卡形式,阅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生成考核成绩的形式。请报考人员考核前充分熟悉答题形式,以免考核中出现问题,影响考核成绩。

二、考核科目和场次调整

“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与“通论”两科考核合为一场,仍保持两科考卷。

考核场次的相应调整,将在协会网站“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信息平台”公布,并于考场张贴。

相关考场安排和考核要求的调整将由信息平台系统在考生准考证页面自动更新,请报考人员在7月15日后登录协会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和自己准考证上相关信息的更新情况,并确认携带更新后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范围。《考核大纲》中的重点参考书为主要考核内容。

四、复习指南

协会将于2015年7月初在协会网站“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信息平台”公布复习指南以帮助参加考核人员备考。其中“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和“通论”两科公布标准答案;其它科目不公布标准答案。

五、免考

本次考核对已报考的国家文物局专家库成员免考,免考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和“通论”,以及与专家库内所在专业分类相一致的报考科目。请相关报考人员于7月15日后登陆考核信息平台个人报名信息页面查询免考科目的通知。国家文物局专家库成员如报考了免考科目以外的专业科目,仍需参加该专业科目的考核。

协会将对已收缴的免考科目安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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