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的通知
198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决定每年的4月18日为“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并在世界范围内号召会员国开展相关活动,向公众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扩大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展现遗产保护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中的潜力,ICOMOS将2022年度国际古迹遗址日的主题确定为“遗产与气候”(Heritage & Climate)。
近年来,ICOMOS愈发重视气候变化大背景下的遗产保护工作,通过成立专门的气候变化工作组(Climate Change Working Group),以及设立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三年科学规划等形式,进一步推进气候变化与遗产保护间的思考与联系,完善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影响下的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作为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密切关注气候变化与文化遗产的关联,鼓励和推动相关研究与国际交流,在文化遗产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领域提供了重要专业咨询。
以此为契机,协会将于今年国际古迹遗址日期间举行系列公众和学术活动,向广大会员、文化遗产工作者和爱好者普及宣传守护地球、守望文明的理念与实践经验。
同时,协会号召广大会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志于遗产保护事业的机构和团体,围绕“遗产与气候”这一主题,围绕气候变化大背景下遗产保护的理念、案例与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简要活动计划发至协会邮箱:
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
活动计划提交格式及包含基本信息如下:
活动名称、主办方、内容简介、时间、地点、官方网站、附件:海报/宣传页(如有)。
秘书处会将活动计划汇总后递交至国际ICOMOS总部,并作为全球主题活动的一部分,在ICOMOS官网上进行宣传。在活动结束后,秘书处将汇总活动成果,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以及后续相关国际会议上进行分享。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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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7 资质资格
关于开具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的通知
需要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请填写《发票信息填写表》,填写完毕后将文件按照考生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命名后,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发至电子邮箱:zizhi@icomoschin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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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8 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国际古迹遗址日世界文化遗产主场活动在杭州良渚顺利举行
4月18日,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浙江省文物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考古遗产管理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协会共同承办的2024年国际古迹遗址日世界文化遗产主场活动在良渚古城遗址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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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0 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国际古迹遗址日全国系列活动预告(第一批)
2024年恰逢《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诞生60周年,面对当今国际形势的剧烈变化和气候环境等的严峻挑战,如何让人们回归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担负起为子孙后代保护人类共同遗产的责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威尼斯宪章》60周年与时代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