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MEDIA CENTER

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协会理事长童明康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暨石窟窟檐保护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5-10-23 浏览量: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 童明康

(2015年10月20日)

各位代表、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天,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暨石窟窟檐保护研讨会在陕西彬县隆重召开。首先,我代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奋战在石窟保护一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敬意!

石窟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第一个专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专委会明确定位、发挥优势,承办了一系列高水平的专题会议和行业培训,举办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论坛,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专委会努力打造学术研究平台,连续出版具有很高学术水准的研究专刊《石窟寺研究》,并利用中国石窟寺网、中国石窟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升专委会的学术影响力。

这次会议十分务实,会议议题不仅包括专委会的换届选举,同时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窟檐建设作为一个重要议题进行研讨,充分体现了专委会坚持学术导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求真务实的作风。刚才,几家石窟管理机构的代表介绍了各自在窟檐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以及对窟檐建设的思考,都非常好。下面,我结合大家的发言,谈谈对窟檐问题的看法。

窟檐是用来保护石窟的重要设施,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根据史料记载和考古研究成果,国内大部分石窟都曾经建有窟檐。云冈石窟自北魏开窟起就建了大量木构窟檐,辽代又进行了大规模重修,《水经注》和《辽史》中有详细记载,石窟崖面上也保存了清晰可辨的建筑痕迹; 敦煌莫高窟九层楼始建于武则天时期,历经多次重建,现存建筑是二十世纪初建造的。这些窟檐体现了石窟艺术与中国传统寺庙建筑文化的融合,反映出不同时代人们的保护理念和创造力,避免了文物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直接接触,对石窟本体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保护作用。

随着千年岁月侵蚀,古人建造的大量窟檐已经损毁。石窟本体受到风吹雨打,很多精美的石刻、塑像和壁画变得漫漶不清,残损严重。例如,广元千佛崖石窟紧邻嘉陵江,窟前又开通了108国道,汽车尾气、扬尘污染等对文物造成持续破坏,不少摩崖造像已经难以辨识;云冈石窟多年来由于石窟前立壁和列柱裸露在外,遭受烈日暴晒、风沙侵蚀,各种病害严重威胁文物本体安全。目前,我国269处石窟寺及石刻类国保单位中,大部分受自然侵蚀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属于带病延年。而七批国保单位中的一些石窟由于长期缺乏维护,保存状况更为堪忧。

建国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石窟保护,包括窟檐建设。相关工作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重点组织开展了敦煌、云冈、大足、龙门四大石窟的抢救保护工程,修复或重建了少量的木结构窟檐。梁思成先生“有若无”的思想、陈明达先生“兼顾保护有效性和空间完整性”的评判标准,都可以作为这个阶段窟檐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由于工程更关注建筑形式和石窟的“艺术性”,采取的部分措施不可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石窟的原状。

第二阶段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石窟保护工程和新建窟檐大量增加。新建窟檐多采用钢筋混凝土,建筑规模、体量、对石窟的干预和影响程度都有所增加。如克孜尔千佛洞的水泥板窟檐,不仅笨重,而且遮雨作用不够明显;龙门石窟的窟檐为了与栈道结合考虑,所设计的栈道式水泥平板比较现代、呆板,与石窟环境不够协调;须弥山石窟第5窟大佛上修建的钢混水泥窟檐,未充分考虑风化情况和佛龛吃重能力,造成窟檐与周边岩体之间出现裂缝,直接影响到文物本体安全。这些窟檐既是当时保护理念、方法、手段的反映,也是当时财力有限的反映。

第三阶段是2000年至今。全国开展了多项石窟的保护工程,但是学术界对窟檐建设更为谨慎。一方面,将窟檐作为“最小干预”和预防性保护措施,在石窟保护工作中新建了一批窟檐和雨篷;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大型窟檐建设工程,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景观影响,像云冈石窟五华洞窟檐建设工程、广元千佛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金塔寺西窟窟檐加固工程等,都经过了长时间的研究论证,有的还引发了业内的激烈讨论。同时,更多人开始以理性、客观的态度反思建国后的石窟保护工作,促进了窟檐保护理念和文物保护理论的发展。

总之,建国后开展的一系列石窟保护和窟檐建设工作,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实践,集中抢救了一批濒危的石窟艺术精品,培养、锻炼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为石窟展示、旅游发展、申报世界遗产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虽然有的窟檐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但是当时作为抢险措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抢救保护作用,为后续保护工作的开展争取了时间,这一点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设计上的不足反映了当时的认识水平和能力局限,不能否认窟檐这一保护手段的有效性。

“十三五”期间,国家文物局计划继续推进石窟保护和展示工作,各地近年来的石窟保护任务也在不断增长,都会涉及窟檐建设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听取各方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动石窟保护工作。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认为,窟檐建设应该强调五个基本原则:

一是保护原则。建设窟檐是为了保护石窟本体安全,不是为了美观和旅游,“保护第一”应是窟檐项目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首先要考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严把立项关。有的石窟长期受日晒、雨淋、大气污染等影响,已经出现严重的风化、开裂、脱落现象,亟需开展保护工作。这时,应该将窟檐建设作为一种保护方式和设计思路。以云冈石窟为例,石窟本体因自然侵蚀,风化得非常厉害。我们从保护石窟安全、减缓病害发展趋势的目标出发,在长期讨论、慎重研究、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论证的前提下,最终批准同意了窟檐建设方案,将石窟与外界自然环境有效的分隔开来,为石窟增加了一道保护的屏障。其次,要考虑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于确需建设窟檐的石窟,还要进一步论证窟檐建设是否具备可行性,措施是否具有科学性,研究清楚窟檐能否解决主要的病害问题,客观评估保护效果。窟檐不是石窟保护的唯一手段,如果技术上可行性、科学性不足,难以达到保护目的,比如对于大像窟等石窟,有限的窟檐很难解决整个佛像受风雨侵蚀的问题,就应该考虑其它保护方式,而不是建设窟檐。第三,要加强工程实施前后的文物保护。一要加强文物本体安全措施。无论是前期勘察设计,还是具体工程实施,都要时刻牢记建设窟檐是为了保护洞窟及其塑像、壁画、彩绘等文物本体安全,必须把文物安全置于首位。如果因建窟檐对文物本体造成伤害,或增加窟壁的承重,这样的方案将不会被通过。二要加强微环境控制。在设计窟檐时,应该充分考虑石窟内微环境对窟檐的功能要求,制定窟内微环境控制措施,为石窟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条件。像大足石刻千手观音,虽然有大悲阁的建筑保护,但其微环境对修复后的造像仍然存在严重威胁,还是未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在今后审批窟檐项目时,我们也会将微环境控制措施作为一个必要条件。

二是坚固耐用原则。窟檐是保护性设施,不是临时建筑,必须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能够满足石窟保护长期的需求。要做到坚固耐用,首先要做好技术设计。应综合吸收建筑学、工程学、历史学、考古学、材料和结构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和研究成果,提高勘察设计的专业化水准,通过科学设计建筑结构,确保设计质量。如广元千佛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就是一个充分考虑到江风、水汽、日照等多方面因素的比较优秀的案例。其次要鼓励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鼓励合理创新。应该在科学实验论证和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前提下,立足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借鉴和引进相关研究领域的已有经验和成熟成果,积极采用轻型材料和防水、防虫、防腐等新材料,还有其它一些经过实践证明有效的新技术、新做法,提高工程质量,在减轻重量、减少投资的同时,增强窟檐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与古代窟檐相比,现在建设的窟檐理应保存的时间更长,起到的保护作用更大。

三是可逆原则。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局限性。回顾窟檐建设的历史不难发现,受制于理念、技术、材料甚至经费条件,当时的窟檐建设难免留下遗憾。有的窟檐直接作用于石窟本体,对石窟产生明显的威胁和破坏;有的钢筋水泥已经成为石窟的一部分,改变了石窟原状,现在已经无法补救。这些惨痛教训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窟檐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可逆性问题,在设计时要考虑周全、留有余地,确保不会妨碍未来实施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像我们在云冈石窟五华洞保护性窟檐建设项目批复中,就明确要求工程实施前应对石窟文物本体采取必要、充分的保护措施,并为今后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预留空间。这一原则在今后窟檐建设项目的审批中也会继续贯彻。

四是和谐原则。窟檐是配角,应该尽可能简单、朴素绝不能喧宾夺主。新建窟檐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和谐:一是要保持与石窟自身的和谐,尽量减少对石窟原有形象特征的影响;二是保持与石窟周边景观环境的和谐,要尊重石窟历史形成的人文环境和景观风貌,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让老百姓和专家能够接受和认同。我们反对贪大求洋,反对刻意模仿某一时代样式。很多专家都曾经看过乐山大佛的玻璃保护罩设计方案,非常突兀,不仅无视石窟保护的传统,没有考虑到文物和周边环境的关系,而且也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接受度。而莫高窟大佛殿窟檐则简单、实用,与文物和周边环境融为一体,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肯定,已经成为莫高窟的标识和象征。这种形式简单、有利于保护、经得起检验的设计,应该是我们倡导的方向。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能采用仿古设计,不能引入现代建筑样式。就像法国卢浮宫里贝聿铭设计的金字塔,虽然在建成时受到了很多批评和争议,但是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现在已经成为卢浮宫的标志性建筑,为卢浮宫增加了现代元素和新的活力。希望设计单位能够做出像这样和谐、高水准的设计方案,让我们这个时代建造的窟檐成为国保单位和世界遗产的“加分项”,成为无愧于先人、能够传之后世的建筑精品。

五是兼顾原则。在满足保护需要的前提下,窟檐建设也要合理兼顾利用上的需求,遵守“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一方面,要适当兼顾石窟日常管理方面的合理需求,充分考虑保护设施、安防监控设备、微环境监测等的安装问题,尽可能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平台和操作面,为以后开展保护工作、采取进一步的保护措施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要适当兼顾展示和服务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确保本体安全和景观协调的前提下,可结合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适当考虑和兼顾文物本体的展示需求、游客信众合理的参观需求,让老百姓能够更加完整地欣赏祖先留下的石窟艺术精品。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五个原则是对我国多年来窟檐建设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只是最为基础、最不可少的原则。窟檐建设不是只限于这五个原则。考古原则(在窟檐建设前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等其它原则在此没有赘述,并不代表不需要遵守和坚持。这五项原则同时也适用于野外石质文物、石碑、砖塔等相关文物保护设施的建设。

总之,我认为窟檐建设应该提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刀切和绝对化;应该注重功能性与景观和谐,反对贪大求洋、喧宾夺主;应该允许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反对盲从和经验主义。石窟保护,尤其是大型石窟寺的保护,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需要不断维护、检验、修正。我们应该注重经验积累和实践创新,在开放、自由和宽容的讨论中达成共识,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石窟保护理论体系。

各位专家,这次大会还将完成换届选举,为专委会注入新鲜血液。我衷心希望新一届的专委会能够在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领导下,找准定位、求真务实,多承办一些学界和社会关注的高水平专题会议,以理论研讨促进实践探索,以学术繁荣促进事业发展。同时,我也希望专委会加强内部组织建设,团结全国广大石窟文物工作者,积极沟通协会其他成员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团体,构筑起面向行业、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文化和艺术交流平台,在“十三五”期间发挥更显著的行业引领作用。

谢谢大家!

 

分享到: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