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视角】遗产研究的社会学路径:共情与体察
燕海鸣-供图
内容提要
批判性遗产研究为传统遗产保护范式提供了崭新视角,对“权威化遗产话语”进行反思,更加关照“人”在其中的角色。本文认为,在使用批判遗产研究方法时,也要对“批判”本身保持警觉,并以“同情之理解”的路径去体察遗产价值建构过程中的事件与人物。通过对大运河世界遗产申报历程的回顾,文章分析了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行为动机、互动模式、知识生产、冲突与妥协等集体和个人行动,揭示围绕遗产实践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本文指出,每一项古迹被“忽略”的价值,可能不在官方文本,甚至超越了语言学家所挖掘的古老文献,而蕴含在研究者在特定时空情境下与遗产、文本、事件、人物等要素所产生的 “通感”与“共情”之中。
”
正文
2013年秋天,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委派印度专家莉玛·胡贾(Rima Hooja)女士来中国,开展对大运河申报世界遗产的现场考察。经过多天的紧张调研后,旅程临近结束的一个晚上,胡贾女士对中方陪同人员敞开心扉,借着一点酒意,她说:“中国和印度作为世界上文明最悠久、人口最多的两个国家,应该努力跳出《世界遗产公约》框架,制定属于我们亚洲人的遗产评定体系!”在座者无不为之感动。豪言壮志之后的第二天,胡贾女士在某个河段前驻足,很认真地告诉中方:“按照世界遗产的标准,这里缓冲区应该再大一些,把更多周边景观包含进来,让更多环境要素得到保护。”
胡贾女士昼夜之间判若两人的态度,非但并不令人惊讶,反而是世界遗产体系中司空见惯的场景。一方面,在世界遗产领域最一线的实践者,无不对当前《世界遗产公约》及其衍生的一系列标准、概念、导则、约束机制等存有反思甚至质疑;另一方面,他们则又非常游刃有余地行走在世界遗产所设定的概念江湖之上,熟谙各种术语和原则,并以此与世界遗产结成紧密的共生关系。本文以“同情之理解”为主题,通过对“批判遗产研究范式”的解读与审思,提出遗产研究者对大运河申遗这类遗产事件、以及莉玛·胡贾这类看似“矛盾性”的遗产实践者的认知与理解路径。笔者认为,要理解这些事件与人物,需要进行韦伯意义上的对遗产实践行动进行“解释性地理解”。
一、批判性遗产研究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旗下旨在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的项目,世界遗产是一项“事务”,拥有自身操作性规则和一套工作术语的实践体系。世界遗产并不是一个拥有完整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学科,而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和工作对象。但是,自《世界遗产公约》以来,世界遗产逐渐成为一个超越其事务性特征的学术议题,并由此衍生出对其所代表的“西方中心主义”甚至“文化霸权主义”的深刻检讨。这种检讨随着劳拉简·史密斯(Laurajane Smith)所提出的“权威化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 AHD)这一概念在遗产研究领域迅速传播。这一概念指出,遗产价值是特定的专家知识体系在遗产识别和阐述过程中所建构的,而这一知识体系长期以来基于西方文化的审美方式,局限在遗产的物质载体本身,而忽略掉那些非西方、非物质的价值元素。这一反思的声音及其不断完善的研究范式,在今天一般称作批判性遗产研究(Critical Heritage Studies, CHS)。
CHS与其说是一个理论,不如说是一个分析框架,将遗产的价值视作一个“过程”,将以探求遗产保护方法为目标的研究,扩展为了寻求理解围绕遗产所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实践活动的研究。因此,以保护遗产物质载体为核心宗旨,以“突出普遍价值”这种文化标准化为目标的世界遗产体系,必然成为了CHS所“批判”的首要对象。因为世界遗产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都十分符合文化殖民主义的典型特征。
然而,如果借用CHS,我们很难解释莉玛·胡贾女士看似矛盾的行为。作为国际上最权威的世界遗产评估组织的专家代表,她扮演着严肃的“权威”角色,一丝不苟地执行着权威式的标准,用老旧的翻盖手机键盘敲打着每一项观察记录,并定期上报给总部。但作为亚洲国家的代表,她又很坦诚地与中国同行痛陈西方遗产体系的不公和霸权,并在十几天的共同工作中与中国专家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实际上,胡贾女士所具有的模糊不定的角色,恰恰是多数CHS研究可能忽视的关键。当我们观察与自身世界有一定距离的人、物、事件时,往往由于信息获取和观察角度的缘故,而相对“容易”形成简单化的判断,甚至脸谱化的结论。而当我们置身于这个人、物和事件之中,则会发现一切简单的标签和脸谱,都不足以描述其复杂性。越是近距离观察和体验,越能认识到观察对象的多面性,及其行动背后蕴含的相互纠缠的动力因素。
CHS这一分析框架也遇到了对其自身的“批判”。比如Rodney Harrison曾以行动者网络理论来剖析CHS在处理人与物关系时的不足,认为“物”作为遗产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不应该被忽略,“物”与“人”在遗产建构的关系网中扮演同等重要的角色。反思更为彻底的是关于CHS中“批判”一词的再解读。英文的critical一词本身具有批评、思辨、关键等多重含义,在转译为中文时,学界虽然习惯将其译作批判,实际上在具体语境下也可以解读为思辨遗产研究。对这个词自身的寓意国际学界也有全面的探讨,Tim Winter专门就critical一词如何运用在遗产研究之中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应注意到critical具有“重要的、关键的”意涵,遗产研究者(无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应跳出学科局限的舒适区,致力于观照从遗产事务中映射出的当下全球或地区性关键议题的知识生产过程。Winter认为,当前CHS的视角和研究方法,甚至没有和实际开展遗产保护的科学家有真正的互动,他认为如果一直如此,CHS便始终无法摆脱遗产领域边缘化的群体的位置,变成为批评而批评的自说自话,却无助于对日益复杂的政治和社会议题发表真正有价值的洞见。
二、中国的批判性遗产研究发展及其再审思
CHS作为一种反思西方中心主义的范式,在近年来中国以遗产为对象的学术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研究者在传统遗产工作领域内外共同发力,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多学科、多视角的讨论,并寻求如何在西方为主导的遗产话语体系下与本土知识相结合的思辨方法。CHS在中国的兴起一方面是中国学者存在与史密斯等学者共同的感受,即遗产概念和实践以西方传统审美与文化体系为主导,缺乏对非西方知识和方法的体察;另一方面也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民族文化与世界遗产、保护与破坏诸多矛盾体并存现状的反思。因此,在CHS总体分析框架的影响下,以一批中青年学者为代表,CHS的中国本土研究逐步发展起来。
其中,包括传统文物保护领域的古建筑和考古学科专业人士的视野拓展和自我反思。如王思渝关于大遗址保护过程中政治、经济、社会等维度要素的综合观察,以及贺鼎、赵晓梅、潘曦等出身于建筑专业的学者对“人”在建筑遗产价值构建中意义的深度观察。这一类学者的最大特点在于其观察和田野工作的对象与其工作实践本身融合程度很高,他们往往都是亲身躬耕于建筑和考古研究、保护、修缮和规划的一线,对“遗产化”过程中所牵涉的各方利益有着直接的体察,甚至自身便是利益相关方之一。因此,他们对遗产的复杂性感触更深。
在涉及到传统村落、地方社区、民族区域等议题时,社会学与人类学的方法能够深入探讨遗产与人之关联。比如朱煜杰长期对丽江等民族地区遗产实践的调查,齐晓瑾从观念和社会经济的角度对福建晋江石鼓庙的观察,李光涵多年扎根贵州大利侗族村寨的田野。这种扎根社区的视角,也成为遗产旅游的研究的重要路径,张朝枝、张柔然、苏俊杰、苏明明等人均将遗产与游客体验、身份认同的关系作为观察重点,并提出后者对遗产价值的重新塑造过程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由于CHS与“话语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共通之处,一批语言学背景的学者基于话语分析框架,构建了颇具本土特色的遗产话语研究范式,比如马庆凯和程乐通过对国内外遗产文献的梳理,提出遗产研究领域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换;侯松和吴宗杰针对西方现代历史观和文化思维方式的“权威化遗产话语”对本土历史记忆方式和价值观的破坏进行的批评,并以衢州三部方志中的“文昌殿”的书写个案,揭示中国本土的文化遗产观、历史思维与意义生发方式。可见,诸多学科以各自的理论与方法共同推动着CHS在国内的发展,并与中国传统遗产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寻求更具解释力的路径。
但是,笔者认为,在对AHD反思和批评的过程中,以及在使用CHS方法时,也要对“批判”本身保持警觉。真正具有穿透力的洞见,并非简单对分析对象进行批评,而是对其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当下状态的政治社会背景有深刻的体察和理解。当我们在批判AHD对遗产价值进行“建构”时,应避免对“权威”本身进行简单的标签化界定。正如Harrison批评Smith将物与人的过度区隔一样,我们对西方/中国、国际/本土、物质/非物质这些看似对立概念的考察与解读也应谨慎为之。尤其是在对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国际标准等研究对象时,应保持对其客观的认识,对其诞生和发展脉络的全面理解,对参与其中运行的每一个机构和个体的行动与互动模式,及其背后牵涉的政治文化情境有充分的观察。李光涵在回顾《世界遗产公约》诞生历程时,扎实分析了公约出炉的各方源流,展示出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西方霸权的产物,而是在各种知识体系的交织中,在特定的国际政治文化情境中,由于诸多偶然因素而共同促成的一个文本。另如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团队数年来对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持续观察,作为参与者和观察者,与世界遗产所有利益相关方沟通、对话甚至共同致力于某些议题和项目,因此其每年出版的《观察报告》对世界遗产的问题和发展瓶颈才有更为客观准确的认知,也对其改革方向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因此,在提出对于“西方”的批评和反思之前,应充分了解其“权威”标签背后的复杂机制和动因,在通过话语文本分析试图构建中国遗产范式时,应时刻警觉因自身学科局限性而可能带来的另一种“权威化”结果。按照Winter的说法,社会科学领域的遗产批评者(或思辨者),如果没有真正接触遗产保护工作,不能以自己的亲身实践与一线工作的遗产人和事务进行对话、互动甚至产生共情,CHS很难突破现在边缘化的境况。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避免将“西方”“权威”这些概念简单化,将世界遗产官方文本、出自建筑、保护和规划专业人士之手的规划文件,简单视作“权威化”的结果,而忽略了其作为知识生产过程本身所面临的复杂性。有些研究并不了解中国的文物保护、世界遗产、修缮、规划等基本运行模式,而将一切与《世界遗产公约》体系相类似的方法视作“西方中心主义”的渗透和影响。这一简单化的视角忽视了中国文物保护体系自民国时期以来,尤其是新中国以来根植于国情的本土实践脉络。如果像侯松的研究所指出的,中国传统历史价值在西方权威化遗产话语体系中被淡化和压制的话,那么这种将世界遗产在中国的实践脸谱化的方式,同样忽略了共和国不断摸索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的价值。这样的方法与其说是在批判AHD,不如说是与后者发生了共谋关系。
CHS要做的,不是简单地构建一个“权威”的标签并把它撕掉,或是换上另一个标签代替它,而是遵循陈寅恪提出的对历史“同情之理解”的方法,致力于提供一种通过遗产去体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要素本质关系的完整视角。按韦伯的定义,遗产研究应“解释性地理解”有关遗产实践的一切行动。
下面,我们将回到莉玛·胡贾女士,回到大运河,通过回顾大运河世界遗产价值建构过程,考察在申遗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行为动机、互动模式、知识生产、利益冲突与妥协等集体和个人行动,并揭示围绕遗产实践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笔者提出,通过对“权威”的“同情之理解”,不仅不会消解批判性方法的洞察力,反而可以更完整理解当下话语体系生产的机制,也能够更准确揭示一项遗产在知识生产过程中被忽略的价值。
三、大运河的申遗历程
在世界遗产中心官方网站上,大运河以四条价值理由列入世界遗产,分别是1)人类历史上水利工程的杰出代表,起源古老、规模宏大、连续发展并在不同时代应对不同环境进行改进。2)见证了通过漕运系统管理运河的这一独特文化传统的盛衰变迁,促进了中华帝国的稳定。3)世界上最长的、最为古老的运河,是工业革命开始之前的一项重要技术成就,充分体现了东方文明的技术能力。4)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大一统哲学观念,并曾是中国这一伟大农业帝国自古以来实现统一、互补和团结的重要因素。
上述价值论述,以CHS的视角而言,是典型的权威化遗产话语。有的学者认为,在大运河在申遗过程中,为了能够获得国际遗产界的认可,必须按照《国际运河遗产名录》和《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这些代表西方话语霸权的文件为指引,而迎合其话语体系,调整中国申遗文件对遗产价值界定的方式,以实现申遗成功的目的。因此,在这种CHS视角下观察大运河,大运河最终所呈现出的工程、经济、社会、景观方面的价值,是中国专家为了迎合国际标准而构建的。同时,地方政府和专家在申遗过程中也为了确保申遗成功而优先关注国际公约对物质性的要求,而忽视了大运河所包含的艺术、文学、民俗和生活方式等无形价值要素。简单而言,这些批评声音认为:大运河申遗过程,是典型的中国传统知识在西方权威化遗产话语体系中被忽视和淡化,进而被后者所约束的进程。
这一批评既是准确的,但又并不全面。说其准确,是因为任何一项世界遗产申报实际上都在经历同样的过程。说其不全面,是因为作为一个知识生产的过程,每项遗产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过程远比简单的“权威化”“西方话语”“迎合”等关键词更为复杂。以大运河为例,从没有一个单独的具有绝对权威的“西方”行动者在引领掌控一切,更没有一个单独的“中国”行动者一味放弃自身的价值传统要素,削足适履般的“迎合”那个“西方”行动者。世界遗产的申报,不是一个作家在一个出版商的要求下修改其作品,而是无数个“行动者”在世界遗产语境和中国本土情境的交织下,在各自世界观、价值观甚至人生观的影响下,在各种计划与偶然事件的冲突中,不断沟通、争议、协商甚至妥协的过程。世界遗产真正精彩之处,恰恰在于卷入其中的每一个行动者都是其“权威化”过程的参与者,而每个人的力量又不足以获得足够的“权威”。
关于大运河的价值,自申遗伊始便是不断搜寻整理和建构的。2003年,为“南水北调工程”专门开展了文物调查,国家文物局要求,在南水北调的有关工程当中,如果在京杭运河沿线发现文物应及时报告,省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置。这反映的背景是,大运河作为一个遗产概念,在国家最高级别的文物主管部门处都尚无一个清晰的界定,对其文物构成也并不掌握。2005年,罗哲文、郑孝燮和朱炳仁三位先生提出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向运河沿线18个城市的领导发出公开信,希望市长关注京杭大运河的保护以及申遗潜力;2006年,政协委员舒乙联合50多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提案。2007年开始,“大运河申遗”开始成为国家文物局年度工作计划当中的任务。
回顾大运河申遗动议最初的原因,能够明显看出专业人士的倡导行动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南水北调工程”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可能导致沿线文物受到影响,这是从国家层面关注大运河遗产价值的直接原因。应该说,关注和强调对“物”本身的保存,是大运河遗产调查及其后续申遗工作的主要动因,这一点并非出自任何西方话语的影响,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特定个人的政治身份和专业视野的基础上提出的路径,也是大运河保护所能获得的比较理想的结果。如果因此而批评运河保护过于关注“物”而忽视“人”,则是对这段历史缺乏“共情”的体现。
从这点出发,我们也可以获知,大运河的申遗本质目标是对大运河遗产载体进行系统有效的保护,进而推动其文化传承。而为了实现保护的目标,“申遗”是最有可能让地方政府和权威部门投入资源对大运河进行保护和传承的催化剂。而为了申遗这一目标的达成,无论是中央决策部门、核心专家团队,还是地方政府部门,对世界遗产所设立的原则和标准的熟悉,以及在这一框架下开展考古发掘、文本撰写、规划编制并设立完备的管理和监测体系,则是可以理解的一系列行动。
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世界遗产强调任何遗产价值都应有真实、完整的物质载体,因此让大运河从一个历史概念成为遗产,需要全面调查并整合沿线的考古、建筑以及水工设施遗存。这也是此后的文本编制和配合申遗的考古发掘重点。
大运河的申遗文本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担纲,经历过五轮修改。第一稿内容最为广泛,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价值框架内的全部六条标准进行陈述,其价值论述涵盖了科学技术、工程水平、漕运、人地关系、沿线城镇发展、古代科技与水利发展、水神与妈祖等民间信仰、船工号子等民间艺术、宗教的传播、与东亚东南亚各国的交往、近代工商业的发展等多个方面。但世界遗产对不同构成之间的逻辑关联有较高要求,应形成一套清晰的故事体系。因此,第二、三稿针对第一稿进行了缩写,精简了难以进行严谨论证和无法得到物质遗存有力支撑的内容,并重点在科技、漕运、工程等方面与现存遗产逐一挂钩,为每一项价值论述找到了相应的申报遗产点。2012年,文本团队对大运河的价值论述进行了第四、第五稿修改,最终通过总体选线、枢纽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来阐述科技价值;通过空间、时间等方面的尺度来阐释工程技术水平;通过漕运的制度性、国家性来证明其作为文化传统的重要意义。
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大运河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成就尤其需要关键案例来支撑。国家文物局作为整个申遗的牵头部门,专门批准了一批考古发掘项目,将体现黄、淮、运三河交汇复杂工程的清口枢纽,以及体现大运河翻越水脊智慧的南旺枢纽的考古遗址进行了主动发掘,直接将大运河与《国际运河遗产名录》中关于工程技术的内容相衔接。这一行动很容易被视作是中国知识“屈从于”国际标准的表现。但恰恰相反,这非但不意味着中国关于大运河的传统知识在迎合国际规则过程中被忽视,反而是对传统大运河知识再发现的过程。在中国历代关于漕运的文献档案以及现当代关于大运河的记录与论述中,运河的工程一直是最受关注的对象。申遗的过程,是把这种知识重新发掘,并通过找到实物证据而将其完整表现的过程。
相对这种传统知识而言,西方话语反而给了我们一种崭新的视角,以更加活态和演进的特征界定运河。在申遗过程中,一些国内水利和交通专家认为大运河已经不是历史原状,从而产生了真实性的讨论。恰恰是《国际运河遗产名录》所提出运河类遗产辨别和判定的范式应在于它的活态性和不断演进的特征,不能将其当成一个静止的,过去的遗产去对待。可以说,动态和演进性这一论述,赋予了大运河足够动态的精神属性,是大运河遗产这一知识体系最终形成的关键。
国家机构、核心专家、地方力量在不同侧面都在申遗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这些行动者互相纠缠和牵制,编织起了一套复杂的申遗行动关系网。大运河包含哪些点段,表面看是国家文物局和文本团队作为“权威”决定,但实际上则与诸多偶然因素相关联,导致“权威”也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对大运河申报影响比较大的是镇江拆除宋元粮仓遗址事件。作为大运河进入江南的第一座城市,镇江的意义不言而喻。2009年,在房产项目开发中,镇江发现的规模宏大,布局规整的宋元粮仓遗址。虽然经过文物管理部门和开发商之间进行了很多次的协调,但是最终强势的开发方面依旧拆除了这批举世无双的粮仓遗址。这令考古学界和国家文物部门感到震惊,镇江被直接从大运河申遗城市名录中除名。
因此,在我们反思专家们过度强调遗产的物质保存时,也要对申遗过程中的人物和事件报以“同情的理解”。当我们将自己置于同样的时空情境,便足以解释每一个参与者对“物”的保存的执着甚至执念。批评其过于关注物而忽略人,虽然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无助于真正揭示和解释整个事件的全貌。
另一方面,国际组织虽然拥有看似更高一层的权威,但当其进入到大运河申遗场景之中,也成为了这组申遗行动关系网的一部分。让我们再次回到国际/印度专家莉玛·胡贾女士身上。在整个考察过程中,她对大运河遗存物质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在保持严谨性的同时,实际上是相对宽松的。在部分点段表现出明显的新近整修痕迹之处,她都表示出理解的态度。在此之外,她对大运河在无形和精神层面的价值却格外关心。她非常享受在运河畔品茶、品尝地方小吃,她对运河沿线村镇百姓的“生活感”极为看重,对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喜爱不已。在天津、河北的路上,她反复要求走入运河周边的村落,与当地村民交流互动。在山东,当她看到阳谷的某个运河村庄因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得到了环境的改善,喜笑颜开。她对沿线的非遗项目——包括民间艺术、饮食、口头文学、表演等,都特别感兴趣。在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胡贾女士流连很久,比预定行程延长很多。她尤其是深深青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的保护体系——从各级名录到传承人制度,一个劲儿地赞叹:一定要将这个经验带回印度去。
在最后一项议程——利益相关者座谈会上,胡贾在听了杭州当地百姓代表的陈述后,结合自己一路以来的感受,在做演讲陈词时竟然哽咽流泪。她表示,运河是活态的遗产,当她一路走来,看到如此多普通民众依然与之相生相伴,便坚信运河一定有着更加充满活力的未来。这一幕给在场所有人都感动不已。
作为随行翻译,在与之交流和互动的过程中,笔者也能对她本人的角色报以“同情之理解”。一方面,作为由国际组织选派的专家,她必须秉持客观的原则,对遗产管理的方方面面以既定标准进行评估。她实际上做的很认真和出色,每天都会记录大量笔记。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同样来自第三世界国家,个性颇为敏感的考古学者,她又与遗产所蕴含的精神、人文、社会价值有着天然的共鸣,对生活景观有着极为深刻的领悟和坚持。这也就能够解释本文开头那个看似矛盾的场景:但她强调缓冲区太小,担心会因此导致城市扩张对运河造成景观影响时,不仅是其手中的国际规范文本在起作用,同样也是其心中所追求的一种生活景观审美在施以影响。
在大运河申遗的最后阶段,还有一段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插曲。在ICOMOS给出的评估意见中,对于前三条标准都予以接受,但对于最后一条关于非物质遗产的论述却没有采纳,认为体现非遗价值的要素已经在前面的标准阐述中涵盖了。这可能被视作有是国际机构对中国传统知识以及民众日常生活价值的忽视。但是,当我们批评国际机构时,也应理解到国际机构是由一套行动者体系构成的复杂系统,同样也包括了如胡贾女士一样对大运河非遗价值抱有强烈热情的成员(按ICOMOS评估要求,现场考察专家并不对价值进行评估,只针对遗产管理进行调查)。更为有趣的是,在最终决议过程中,世界遗产委员会又将非遗这一项价值(标准vi)加了上去,作为大运河价值陈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究竟谁是“国际机构”?谁代表了“国际遗产话语体系”?到底是哪方面力量在决定大运河申遗的命运?实际上,当我们以“同情之理解”这一视角去深入剖析这一事件,会发现,包括胡贾本人以及匿名文本审核专家在内,以及世界遗产大会上的委员国代表们,都是这一过程的行动关系网中的一环,每个个体都有着自身的权力,也不得不在具体的条件下行动,甚至这些具体条件也包括了其个人的性格特征和专业知识。批判遗产研究(或思辨遗产研究)要去探寻的,是置身于这些关系网中,理解和解释其运行机制特征,诠释每一个概念背后复杂的生成和运行机制。
四、结论:同情之理解
如果我们把世界遗产视作一个系统,每一个行动者在其中扮演着不同角色,CHS应对其进行“解释性地理解”,充分考察其背后的政治、文化、社会甚至个人个性的动因。正如张朝枝和蒋钦宇在回顾批判遗产研究总体历程后指出:“作为研究者,既要看到目前存在的权威遗产话语与地方的遗产话语间的对立,同时也应注意作为一定政治资源的遗产本身具有协商对话的空间,同时应该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自身的情感立场、所属研究机构以及获得的资助来源。”
如果说CHS强调从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范式转换,那么我们同样需要认识到,权威化过程的参与者,同样是需要去理解的“人”。由于其在遗产的知识-权力过程中扮演相对主导的角色,对这些行动者的同情之理解,更有助于我们掌握遗产知识生成的机制及其面临的问题。
即使是尝试理解“人”,CHS也可以通过更深入的对人经历的体察,发现被忽视的遗产价值。每一项古迹被“忽略”的价值,可能不在官方文本,甚至超越了语言学家所挖掘的古老文献,而蕴含在研究者在特定时空情境下与遗产、文本、事件、人物等要素所产生的 “通感”与“共情”之中。李晋在《利奥塔之死》中曾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四川色达县城外有一座佛塔,在藏语里称作“伏魔塔”。色达的喇嘛们将十九世纪之后康区战乱频繁的现象,视作佛教教义中“魔军”即将降临这一预言的表现,将此时来到这里的西方传教士和探险家视为魔军出现,法国人利奥塔便是在藏人“诛杀魔军”的行动中丧生。教义、魔军、伏魔、佛塔、外国人、喇嘛……这一系列行动者,共同构成了一幅奇妙的关于这座佛塔价值的图景。而真正破解这一图景的关键要素,则是研究者本人的切身体悟。李晋对伏魔塔这一古迹的考察并没有停留在文本之中,而是用近乎一年在色达的田野生活,用身体去感悟利奥塔之死所赋予伏魔塔的含义。李晋写道:“如果不是在色达一年,忍受没有电的日复一日的高原生活,我无法懂得政治和战争在这片遥远的牧区要归于鬼神的意志……通过了解这些部落的历史、宗教、地景并与它们接触,我开始想象考察队对两代人之前的色达意味着什么。……越是在这个与过去接近的地景里想象吉尔伯特的目光如何遭遇当地人的目光,我越是相信这个伏魔故事不是虚构,它是无穷尽的历史可能中最具社会性的一种。”
不一定每个CHS的研究者都能够付出时间与精力去进行如此艰苦的体察,但至少我们应该知晓,当我们将遗产与人紧密结合的时候,我们便被赋予了去理解遗产人的生活与精神世界的使命。在大运河上,在千千万万的遗产中,所有关乎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的线索,紧密缠绕在每一个行动者周围,与他们的个性、经历、情感交织在一起。因此,当我们反思AHD时,既要对这些交织因素及其共同构建的话语体系保持警觉,更要保持共情。
毕竟,批判遗产研究的目的是揭示遗产更多的面向,而无论哪一个面向,最终都会指向人的心灵。
作者简介:
燕海鸣,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馆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主任,研究方向:世界文化遗产、文化社会学、集体记忆。
为方便阅读,本文已做适当调整,原文请见《文博学刊》202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