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启动
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三个有利于”重要批示精神,优化申遗项目储备,提高申报工作质量,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更新发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完善预备名单动态管理机制、预备项目培育工作机制,建立近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梯队,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三个有利于”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服务国家战略、彰显国家意志、展现中国形象为总体要求,以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及其评估标准为专业参照,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交流互鉴为重要方向,研究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将向遗产类型较为稀缺以及跨省、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适当倾斜,并统筹考虑申报项目在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
三、组织方式
(一)本次工作采取各地自主申报、逐级遴选、专业评审的方式实施。为规范申报工作,国家文物局参考《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预审文本体例,制作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
(二)市(县)人民政府作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申报主体,负责填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市(县)人民政府应确保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有效。
(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初审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并上报。省级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跨省、跨国联合申遗项目不受数量限制,需同时说明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四)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文件与推荐名单、市(县)人民政府申请文件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国家文物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更新发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此前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项目,以及新申请列入的项目,均需填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
(二)受我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承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相关支撑工作。各地如有填报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咨询。
(三)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文博大厦819室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邮编100029。
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箱:
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世界遗产处 黄晓帆,010-56792075;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 解立, 010-84633309。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国家文物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一、执行摘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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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执行摘要表各项内容的填报要求与“项目申请表”相同。
二、项目申请表
(一)遗产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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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1.1 遗产名称 |
列出申报遗产的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
1.2 遗产所在地 |
列出申报遗产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和市(县、区)级行政区。如属系列遗产,请在5.3填报相关信息。 |
1.3 遗产构成要素及保护级别 |
列出申报遗产所有构成要素清单和对应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保护级别等信息。 |
1.4 遗产经纬度坐标 |
提供申报遗产的中心点纬度和经度坐标及必要文字说明。如含多个遗产构成要素的,需逐一填报。 |
1.5 遗产构成要素保护区划图 |
提供至少一份比例尺不小于1:2000、可清楚显示申报遗产所有构成要素的位置和保护区划范围的总平面图。 |
(二)遗产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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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2.1 遗产简要综述 |
简要描述申报遗产并提供代表性图片和近期卫星影像图(已列入预备名单项目还需提供列入时的卫星影像图)。 字数:500字以内;图片:不超过5张 |
2.2 遗产历史沿革 |
简要描述申报遗产的历史沿革及重大事件。
字数:500字以内 |
2.3 遗产环境特征 |
简要描述申报遗产周边及更广泛区域的背景环境,包含社会人文环境和自然地理环境。 字数:200字以内 |
2.4 遗产研究现状 |
简要描述申报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研究成果综述,并注明主要参考文献。 字数:500字以内 |
(三)遗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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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3.1 结合“三个有利于”要求,阐述遗产申报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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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 |
阐述该申报项目如何符合“三个有利于”。
字数:500字以内 |
3.2 结合《世界遗产公约》精神,阐述遗产申报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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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类文明整体不可替代的贡献,促进文明文化间和平交流与共同发展,为当代和后世提供创造力和精神资源 |
阐述申遗项目如何契合《世界遗产公约》精神。
字数:300字以内 |
3.3 对当代社会发展具有的其他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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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如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传统智慧与创新发展、公共教育与社区赋能等 |
阐述申遗项目对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其他积极意义。
字数:500字以内 |
(四)突出普遍价值及适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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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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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陈述 |
阐述在《世界遗产公约》的背景框架下,申报遗产在世界范围或地区范围的潜在突出普遍价值。 字数: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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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适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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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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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i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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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ii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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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i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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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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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v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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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vi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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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vii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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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i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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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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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准所对应的方框中打钩,并简短解释所选标准,每个标准阐释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文化遗产一般不涉及标准vii至x,如该遗产具有潜在自然遗产价值,可简述标准vii至x。 |
(五)申报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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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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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拟申报的遗产类型 |
纪 念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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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 筑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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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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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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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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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景观 |
人工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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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演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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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联 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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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类型所对应的方框中打钩,并阐述选择该申报策略的理由。如选择文化景观,请进一步明确类型(人工设计、有机演进、关联型,可多选)。 字数: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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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拟申报为混合遗产 |
阐述选择该申报策略的理由,并提供与自然遗产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情况。 字数: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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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拟申报为系列遗产 |
阐述系列遗产选择和组合理由,申报遗产各构成要素对系列遗产整体价值的贡献,说明跨区域协调机制以及牵头省级、市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情况。 字数: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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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是否具有跨国申报潜力 |
阐述拟联合申遗的国家、地区及遗产构成要素,及前期研究和跨国协商情况。
字数:500字以内 |
(六)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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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6.1 遗产价值特征要素 |
全面列举并描述体现申报遗产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载体(即价值特征要素)及其与突出普遍价值的关系。说明申报遗产规模和范围是否包含所有体现申报遗产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载体。 字数: 500字以内 |
6.2 遗产价值特征要素保存状况及影响因素 |
提供体现申报遗产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载体保存状况信息。说明其是否已被破坏或丢失,是否因重视程度不够、开发建设等受到实际或潜在的不利影响,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加以消除或减少。 字数: 300字以内 |
(七)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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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7.1 遗产价值特征要素和信息来源 |
描述体现申报遗产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载体如何真实、可信地体现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 字数:500字以内 |
7.2 遗产价值特征要素的变化 |
描述体现申报遗产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载体发生了哪种对真实性造成实际或潜在的不利影响的变化。 字数:300字以内 |
(八)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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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8.1 与国际同类遗产进行比较 |
列出《世界遗产名录》中,与申报遗产同地区、同类型、同主题的其他国家或地区遗产。简要描述申报遗产与上述遗产的主要区别和由此展现的申报遗产的特点和突出普遍价值。 字数:500字以内 |
8.2 与国内同类遗产进行比较 |
列出国内与申报遗产同地区、同类型、同主题遗产。简要描述申报遗产与上述遗产的主要区别和由此展现的申报遗产的特点和代表性。 字数:500字以内 |
8.3 是否填补我国预备名单空白 |
申报遗产是否填补我国重要历史时期、地理文化区域、类型、主题和其他方面在《世界遗产名录》上的空白。如是,请说明。 字数:500字以内 |
(九)保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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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9.1 遗产保护状况 |
描述申报遗产整体和所有构成要素的保存现状情况,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措施及经费投入情况。 字数:1000字以内 |
9.2 遗产管理状况 |
描述申报遗产的保护立法、管理机制体制、保护管理规划、保护管理机构等情况。系列遗产,需请说明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字数:1000字以内 |
9.3 遗产保护面临的压力和风险 |
描述申报遗产保护面临的旅游发展、城镇建设、气候变化、价值传播等困难、挑战和问题。 字数:500字以内 |
(十)工作回顾与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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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10.1 遗产保护管理既往工作回顾 (已列入预备名单的项目请填写) |
描述申报遗产列入预备名单以来开展的价值研究、文本编制、规划编制、保护管理及相关会议、活动等情况。 字数:1000字以内 |
10.2 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
描述申报遗产未来在遗产保护管理方面的工作计划,并重点针对9.3中提出的困难、挑战和问题拟采取举措和进度计划。 字数:500字以内 |
(十一)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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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填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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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遗产保护管理机构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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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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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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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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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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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市(县)人民政府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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