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的通知

2016-06-03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为加强资格证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程序,现将有关资格证书变更相应程序通知如下:

申请变更、补领、注销个人资格证书,请下载与申请类型相对应的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文件。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材料内容作假,一经核实将不予变更,同时记录在文物保护工程个人档案内。

一、工作调动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现聘任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5)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个人资格印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6)证书原件。

二、单位名称变更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工商部门核准的变更证明(一式一份);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现聘任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5)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6)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个人资格印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7)证书原件。

三、基本信息更正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个人资格印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3)证书原件。

四、证、章遗失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遗失登报声明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声明需说明原证件丢失且无效);

(3)现聘任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五、证书注销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注销原因相应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3)现聘任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六、证、章补领

(1)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2)具有领证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3)现聘任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现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材料准备齐全后将扫描件汇总为一个pdf发至协会邮箱zizhi@icomoschina.org.cn,得到确认回复后将全部变更材料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并附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根据《关于更换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2019年前获取证书人员因资格证书信息变更、遗失或信息错误需要进行变更、补办或更换的人员,要求必须更换为新证书,涉及以上类别的资格变更申请人在办理新证书时,除提供上述变更文件外,还需提供两张白底两寸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协会在收到材料核实无误后完成后续变更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秘书处电话:010-84633592

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附件:

1、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单位变更申请表(工作调动)

2、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单位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

3、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

4、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章遗失补领申请表

5、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

6、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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