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证书变更制作费的通知

2016-02-26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

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首批证章制作、放发工作已于2016年2月结束。第二批证章制作收费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在3月31日之前,有因工作调动,或工作单位名称变更,而需重新制作资质证书的人员,请下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模板,填写变更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盖章后寄协会秘书处,同时扫描件发协会邮箱。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同时提交国家文物局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和扫描件。

秘书处收到申请后将联系网站管理员,专门为证书更新人员开通缴费系统。请于3月31日前登录缴费系统缴纳证书制作工本费和邮费共60元。3月31日之后发生的变更,证书制作费成本将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4633309   84639841

联系人:张子燕、王珏

电子邮箱: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斋堂院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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