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阿什哈巴德决议
基于国际合作与共同努力,以及2009年至2015年四届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的成果,两部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文本被编写完成。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14年6月于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三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审阅了这两部文本,并于此届大会上通过决议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共同提交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样在此次大会的议程中,由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申报的世界文化遗址项目:“丝绸之路:片治肯特——撒马尔罕——颇肯特廊道”重新被送交回各成员国学习,吸收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及世界文化遗址中心提出的意见,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给予的建议。
本第五届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会议汇集了来自13个国家的专家与代表,其中11个国家来自丝绸之路国际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国,包括:阿富汗,中国,伊朗,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以及2个合作伙伴国家:阿塞拜疆与俄罗斯。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国际智力支持外,如中亚国际研究所(IICAS)和伦敦大学等,本届会议同样邀请了作为协调委员会秘书处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的代表,为本次会议的议题提供技术协助与支持。
本次会议,作为2018年土库曼斯坦“丝绸之路之心脏——土库曼斯坦”主题活动的特殊环节,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日本基金项目“支持中亚国家申报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第二阶段)”的部分资金支持,以及中国、哈萨克斯坦政府世界遗产基金捐赠的资金支持。
目标:
本届阿什哈巴德会议的目标旨在与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国之间分享之前的实用经验,为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遗址点的保护,制定一个清晰的,可实现的长远目标:
特别是针对以下几项:
1、审阅并更新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职权范围,改善委员会工作方式;
2、选举两名新任协调委员会联合主席;
3、加强对首次申遗成功的系列跨国世界遗产遗址,“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保护状况的有效监测,加强文化遗址点保护与管理的协调工作;
4、回顾目前准备重新提交申遗的“丝绸之路:片治肯特——撒马尔罕——颇肯特廊道”相关工作情况;
5、回顾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相关其他项目工作情况,包括丝绸之路南亚段(尼泊尔,不丹,中国,印度)与“丝绸之路:费尔干纳-锡尔河遗产廊道”(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
6、介绍和分享“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专家会议”(伦敦,2017年5月)相关成果。
此外,应与会国代表要求,会议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丝绸之路专题研究》继续深化并覆盖东亚、西亚区域的潜在需求进行了讨论。
主要成果:
与会代表做出了以下决议:
1、更新了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职权范围;
2、欢迎俄罗斯联邦与阿塞拜疆两国加入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
3、选举国家遗产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教授吕舟,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席阿曼贝娃•巴克特女士任职丝绸之路世界遗址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的联合主席。
4、进一步加强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对首次申遗成功的跨国系列世界遗产遗址,“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保护管理状况的有效监测,
5、要求所有参与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的国家提交其申报遗产地的保护状况报告,包括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跨国联合的保护状况报告
6、重新调整协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从列入申遗名录到保护工作,重点提升对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协调,尤其是考虑到一些中亚国家正在面临的文化遗产保护关键问题,比如最近在世界遗产委员会议议程上审阅的“丝绸之路:长安 - 天山走廊的路网”。(见决议40 COM 7B.34,41 COM 7B.88和 42 COM.7B.5)
7、号召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国筹备必要资金与资源,以针对各丝路遗产廊道,进行基于遗产价值的遗产档案建设、保护、规划、管理、协调与监测工作,以及申遗文本的编写。
8、通过在线交流等手段,与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秘书处IICC-X合作,强化中亚、南亚以及中国的专家组功能及其联系;
9、呼吁委员会各成员国,特别是各国政府机构,教科文组织驻各国委员会,和(或)负责世界遗产的有关当局,提高筹备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技术能力(独立及跨国申报项目);
10、根据修订后的协调委员会章程,为丝绸之路潜在申报项目(独立及跨国申报项目)发展并实施适当的协调委员会管理制度;
11、加强针对申遗文本筹备期间相关信息的交流与沟通;
12、欢迎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两国申遗项目,“丝绸之路:片治肯特-撒马尔罕-颇肯特廊道”工作组继续推进申遗工作,乐于看到中亚国际研究所(IICAS)作为该廊道申遗提供协调方与秘书处所发挥的职能,同时欢迎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国与组织提供的更多的帮助;
13、欢迎土库曼斯坦加入“丝绸之路:片治肯特——撒马尔罕——颇肯特廊道”申报项目,使该项目延伸至土库曼斯坦境内的卡拉库姆 “阿姆-梅尔夫”段;
14、根据2014年达成的协议,鼓励中国,不丹,印度以及尼泊尔在丝绸之路南亚段申遗工作中相互密切的咨询与合作,同时根据世界遗产委员会相关决议,鼓励阿富汗,孟加拉国,缅甸与巴基斯坦等国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南亚段申遗工作;(决议42COM9A 和42COM12A);
15、根据2018年10月于阿拉木图会议达成的协议,鼓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在“丝绸之路:费尔干纳-锡尔河遗产廊道”申遗工作中相互密切的咨询与合作,并满意地承认哈萨克斯坦文化与体育部作为该条廊道申遗提供的协调方与秘书处的职能;
16、依据“海上丝绸之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会议”(伦敦,2017年5月)相关成果,认为针对海上丝绸之路不属于本协调委员会的任务,因此应采取不同的申遗方法更为恰当,并鼓励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相关各国建立与本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相似的协调机制;
17、应与会国代表要求,了解到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丝绸之路专题研究》继续深化并覆盖东亚、西亚区域的潜在需要。
会议欢迎来自伊朗代表的提案,拟于2019年秋季在伊朗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举办下一届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会议。
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五届会议代表向以下单位致谢:
-土库曼斯坦政府,特别鸣谢土库曼斯坦外交部,土库曼斯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土库曼斯坦文化部,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他们主办了本次会议,并提供了热情的接待与支持,为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帮助;
-同时鸣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德黑兰办事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中亚国际研究所以及为会议提供帮助的所有国际专家。
译者:IICC-X杨雪晴